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起步溪、南溪(东方新城至岐头桥段)排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罗建函〔2025〕21号)、县政府《关于2025年罗源县老旧小区改造等事宜的纪要》(〔2025〕42号)及相关附件悉。为完善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居民宜居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起步溪、南溪(东方新城至岐头桥段)排口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起步溪、南溪(东方新城至岐头桥段)排口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503-350123-04-01-331628)。
二、项目选址:罗源县凤山镇、松山镇。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主要对起步溪、南溪(东方新城至岐头桥段)6个排口及其上游的雨污水进行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1575米、雨水口连接管103.75米、雨水口30座、污水检查井47座、截流井18座等,改造排口1座、井盖40座,修复沥青路面3237平方米、水泥路面1320平方米、人行道2697平方米、雨水管网415米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180万元,其建设资金从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项目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五、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请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并在依法确定工程施工单位起15日内向我局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你局已填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2025年4月23日),并确定项目建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罗委办〔2011〕117号)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护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你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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