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应当提交照片的数量和规格是什么?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9-2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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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第五十五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要求真实、清晰,纸张质量符合档案存放的时间要求,不能使用 PS、合成等照片。

  另外,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2004 年《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少数民族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提供的照片是否免冠从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