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招生政策,县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生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县城区内无房(持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无房证明),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或外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户口本除祖父母辈或外祖父母辈外有多个子女的,同个学段只能供其一个子女家庭的适龄子女在该划片学校就读)。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户籍在同一地点,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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