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单位申报:
(1)《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见习指导师资队伍的介绍资料;
(3)就业见习有关管理制度;
(4)见习场所照片
已认定为见习单位,仅需提供《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见习补贴申请:
(1)《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3)见习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转账凭证和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及保单复印件。
困难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对见习人员留用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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