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向创业纳税(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实体企业提供经营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店提供网址及近6个月交易流水记录。
(5)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需提供为员工缴交社保证明。
以上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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