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福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招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5)提供2张以上反映近期创业工作情况的照片,内容包括:经营场地远景照片、整体近景照片,反映申请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图片。图片要求清晰(分辨率大于1080*960),并附简要说明。
以上申请表和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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