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的是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我县户籍,持有我县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2025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9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我县户籍,持有我县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各类重度残疾人(补贴金额与残疾程度挂钩,与家庭收入无关);2025年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是每人每月145元、121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是每人每月115元、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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