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由母亲或双方来领取。新生儿母亲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父亲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母亲签字并盖手印的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二、《出生医学证明》领取时间及地点
每周星期一、二、三上午(08:00-11:30)(节假日除外)
综合2号楼七层妇产科护士站
三、注意事项
原则上应三个月之内办理,请及时办理。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出生证,不得买卖、转让、出借、不能折叠、过塑、副页不能撕,由派出所自行剪切、妥善保管好。报完户口出生证需终身保管。不得私自涂改,一旦涂改或私拆副页,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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