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房申请

概述

周转房属于一个房屋租赁的性质,周转房是给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申请对象

申请人属于凤山镇、松山镇辖区范围内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

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编外教师)。

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在本县凤山镇、松山镇渡头片区

和滨海新城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在本县工作、学习、居住的。

享受补贴(待遇)

步梯房5 元/m2、电梯房 5. 5 元/m’。租金收取方式以承租单间卧室所占套房面积比例测算:每个月租金金额=承租的单间面积 x5元(或 5.5 元)+公共使用空间所占比例面积 x5元(或 5.5 元)。

申请说明

提供线下办理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详见《罗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申请审核表》中规定(见附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填写表格内容进行审核加盖单

位公章,由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统一报送县住房办备案;

3.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结合房源供应情况,以单位形式或个人 形式分批组织配租;

4.申请人取得房源后,原则上签订三年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不得超过三次,即保障年限最多为9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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