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法院:普法进校园 护苗助成长

来源:罗源县委文明办       发布时间:2019-11-11 10:13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强化青少年防毒、拒毒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11月1日,罗源县人民法院深入罗源县飞竹中学、洪洋中学、西兰中学、中房中学等乡镇中学开展“吸毒违法、贩毒犯罪、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主题校园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罗源法院干警通过开设禁毒专题讲座及发放禁毒教育宣传手册、宣传物品等方式,向同学们讲解毒品的种类、青少年吸毒的诱因及危害、预防毒品侵害等小常识,教导青少年防毒、拒毒。同时,结合近几年罗源法院办理的涉毒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我国相关法律中关于毒品违法犯罪规定,以真实的案例告诫同学们要珍爱生命,对毒品“禁”而远之。

  讲座后,干警们与学校老师就法院与学校应如何联动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活动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对禁毒知识有了更多了解,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会以实际行动遏制和打击毒品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要求,新时期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近年来,罗源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净化我县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推进平安罗源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源党组高度重视涉少刑事审判工作,着力完善机构设置,成立了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日常工作依托刑事审判团队,为少年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时,罗源法院还从教育、工会等部门以及离退休干部中选聘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热心青少年维权事业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涉少审判专业化。

  畅通未成年人维权渠道,对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注重以调解方式结案,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坚持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开展全面的情况调查,有效防止涉诉未成年人失爱、失教、失学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2014年来,先后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700余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继承等婚姻家庭类案件占涉少民事案件总数的83%。

 

  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定期选派干警赴校开展普法活动,加强与罗源县职业中学、民族中学、罗源三中、福州三中罗源滨海学校、飞竹中心小学等中、小学的联系与沟通,结成法治共建单位,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活动。

 

  以“预防校园欺凌”“遵守交规、珍爱生命”“防毒拒毒从我做起”等为主题,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小课堂、普法漫画书赠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活动,深入浅出地释法析理,做到寓教于案、寓教于法、寓教于心,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先后选派7名青年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4场次,受教育群众、学生多达7000余人次,社会效果良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罗源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巩固青少年权益保护、矛盾调处和犯罪预防工作衔接互动机制,构建青少年维权立体网络。同时,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学法守法知法尊法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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