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检察院:防性侵护花蕾,上墙更上心

来源:罗源县委文明办       发布时间:2020-01-06 17:10       字号: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教职员工 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 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12月26日上午,罗源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暨授牌仪式活动,率先向县教育局和辖区内三所小初高代表学校发放“一号检察建议”(摘要)牌,督促其挂牌上墙并将其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持续推进 “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发挥检校联合优势,预防和减少校园性侵害违法犯罪的发生,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晓通报本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并介绍“一号检察建议”牌上墙的意义。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晓向教育局和代表学校发放“一号检察建议”(摘要)牌

 

     县教育局陈建忠副主任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表态发言

 

  授牌仪式后,未检干警结合预防性侵知识,向职业中学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法治宣讲

 

  召开专题党组会及时研究部署,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细化分工,形成了《罗源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工作有序开展。

 

  召集县教育局、司法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就关于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开展座谈,强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明确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具体职责、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与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构建预防未成年人性侵长效工作机制。

  未检办案组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载体,并购买社工专项服务,积极借助司法社工力量,充分发挥“检察蓝”守护“校园绿”和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作用,将涉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制作成PPT、电影短片、漫画,走进各乡镇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游戏、问答的方式讲解什么是隐私部位、怎样防范性侵害、遇到了性侵害该怎么办等小知识。同时,依托在辖区内独有并具特色的滨海检察室建成的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基地,让上千余名未成年人走进基地接受法治教育,还为孩子们送去了《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检察官告诉你怎样保护好自己》等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图书,建起身边的“法治书架”。今年以来,开展相关法治宣讲活动12场,受教学生3500余人。

  保护未成年人,既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把“一号检察建议”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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