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2日 16:35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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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点历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为强化警示警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重申纪律要求。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陈小兵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1年,陈小兵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长期无偿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场所违规吃喝,多次在春节、中秋节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和高档酒等礼品。此外,陈小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8月,陈小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县林业局原局长(兼)张庆林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张庆林在担任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金币、购物卡等礼品。2019年9月,张庆林在担任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林业局局长(兼)期间,违规接受某工程承包人安排的旅游活动,并由其支付相关费用。此外,张庆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5月,张庆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9月,张庆林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

 

  云霄县列屿镇原三级调研员张耀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6年至2019年,张耀忠在担任云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工商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节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叶等礼品。此外,张耀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张耀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年2月,张耀忠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

 


通报指出

  当前,“四风”问题虽得到有力遏制,但仍树倒根存、顽固复杂。上述通报的违纪行为,情形虽有不同,但均从党的十八大延续至党的十九大之后,且都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心无戒惧、行无收敛,是风腐一体、风腐交织的典型,必然受到党纪国法严肃制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筑牢“防火墙”、谨防“节日病”。

 


通报强调

  “节点”就是“考点”,必须始终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作风建设答卷。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让新风正气成为福建名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易发多发问题紧盯不放、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对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发现、有效破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打好节前通报、节中察访、节后严处“组合拳”,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巩固深化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治“四风”树新风专项工作,纠树并举、系统治理,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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