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物资公司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8:30 信息来源:罗源县物资公司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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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罗源县物资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5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物资公司高度重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5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提出反馈意见后,物资公司立即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公司经理周宜钦为组长,支部书记黄强为副组长,副经理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物资公司紧紧围绕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对照整改工作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整改任务48项,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确定整改时限和措施。公司经理周宜钦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科室做好沟通配合,共同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三)强化落实,立行立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对标对表按项整改。先后召开4场专题会议,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一时难以整改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按照废除一批、修订一批、建立一批的原则,我们对公司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共修订了7项,建立了1项,切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强化巩固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效,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对新思想、新理论的学习部署,安排学习计划,增加学习次数。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已组织党员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要求党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学习笔记上交支部收档,确保学习效果深入透彻。今后,认真部署专题学习活动,开展学习研讨,做好交流讨论,严格要求党员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做好学习笔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⑴2020年6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8月)、《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2015年10月)及2016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交流讨论,切实将上级有关精神要求贯穿于实际工作中。⑵今后把提升经营能力,努力开拓市场作为长期目标,努力稳固罗源市场,切实做好昌西水库、霍口水库、取料场以及宝钢德胜项目的民爆物品供应工作。同时稳固福州市晋安区北白通道项目民爆物品供应,积极开拓闽侯县域内爆破工程民爆物品的供应。⑶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2020年已完成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跟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⑴将意识形态工作提上班子工作重要日程,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⑵2020年6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同时通报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⑶制定学习计划,深入系统地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理论知识。以“三会一课”为契机,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上半年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等。⑷整理归档2016-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材料。今后,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定期对公司意识形态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廉述责报告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公司宣传栏、罗川通讯平台及单位微信群在各时间节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正面宣传;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及时做好重要节点的舆论监管;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上班子重要工作议程,制定《罗源县物资公司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1月9日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分解罗源县物资公司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6月10日召开二次专题工作会议,通报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同时,认真撰写半年工作总结,及时将2020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材料整理归档。以及将2013-2019年度开展工作材料按年度整理归档。今后,认真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五抓五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⑵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健全七项制度: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公文管理办法,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和自律规定,政务公开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建立1项制度:公车管理规定。对于2020年党务政务公开材料,已及时组织归档成册。今后严格按照应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党务政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8项规章制度,确保将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2020年已组织开展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四风”监督检查工作。今后认真查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并突出落实。积极开展日常监管,在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强调部署廉洁纪律,开展“四风”等督查自查。

⑷今后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撰写集体谈话讲话稿。2020年以来开展集体谈话2场20人次,个人谈话1场3人次。今后严格按照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把好防控关。

⑸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教育,今后严格按照上级对述廉述责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与县政府、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办理工资在福州物联罗源分公司发放的备案手续,规范工资发放。根据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工资薪金标准的决议》(榕物联〔2018〕7号)第一项:“一、基本工资:划分为四个档次,经理 12000元、副经理 6800元、中层干部6300元、一般员工5000元。各分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及效益情况,在总公司规定的工资标准上限内,结合当地人事工资结构,合理掌握分配。”根据我司实际情况,工资实际发放为:经理8600元、支部书记8600元、副经理 6600元、中层干部6300元、一般员工5000元。

根据2013年10月31日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纪要》第七项第(一)款第2点:“奖金分配调整标准:根据各分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情况实行分段提奖,具体提奖比例为:1、年实现利润总额50万元以下按30%提奖;2、年实现利润总额 50万-100万元之间部分按25%提奖;3、年实现利润总额100万元以上部分按20%提奖。若有采取预发奖金的公司,全年奖金上限不得超过公司规定提奖总额。若年度出现亏损,不得发放奖金。具体人员发放标准由各分公司自行决定。”福州物联罗源分公司2013年至2019年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奖金提取与发放,并委托闽审(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奖金专项审计,无超标情况。

⑵经过会计核算,将已发放的补贴超标准、超范围部分退还给公司,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发放相关补贴费用。

①福州物联罗源分公司2015-2016年度发放节日值班补贴82人次共88383元,适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②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对住宿费超标、途中伙食补助超标、单位派车又报销交通补贴费、全程报销伙食补助费又报销餐费等情况逐项核查,对超标部份(培训费、会务费均不包含伙食费)已执行退款62 次共24483元,其中住宿费10653元,途中住勤补贴13830元。今后按规范报销差旅费。

福州物联罗源分公司:2013年报销14次差旅费,其中住宿费超标4次共2980元,途中交通补贴超标13次740元。2014年报销12次差旅费,其中住宿费超标4次共1795元,途中交通补贴超标12次620元。2015年报销15次差旅费,其中住宿费违规报销1次共1275元,住宿费超标1次共480元,途中交通补贴超标5次640元。2016年报销8次差旅费,其中住宿费违规报销2次共2893元,伙食补贴(餐费)超标1次共400元,途中交通补贴超标5次3370元。2017年报销6次差旅费,其中途中交通补贴超标6次1800元。2018年报销15次差旅费,其中途中交通补贴超标9次1740元。以上违规、超标部分已执行退款共18613元,1笔120元因员工辞职无法追回。其中2016年7月8#凭证,出差湖北襄阳进行业务考察,住宿费用由福州物联总公司安排,未报销住宿费,返程经由宜昌乘坐直达班机回福州(当日襄阳无直达福州班机),途中交通补贴超标720元,已执行退款;出差河北石家庄参加全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在餐费中报销河北桥西区徽乡人家酒楼餐费400元已执行退款,途中交通补贴超标1200元已执行退款。2019年1月9#凭证报销青云山御温泉酒店住宿费发票582元,已补齐会议通知。职工用酒店住宿发票报销外派福州差旅费,2014年1275元,2015年1393元,2016年1500元,均已执行退款。

化轻公司:2014年报销1次差旅费,其中途中交通补贴超标1次1440元。2016年报销3次差旅费,其中住宿费超标1次共1230元,途中交通补贴超标2次400元。2017年报销1次差旅费,其中途中交通补贴超标1次800元。2018年报销2次差旅费,其中途中交通补贴超标2次920元。2019年报销2次差旅费,其中途中交通补贴超标2次1080元。以上超标部分均已执行退款共5870元。

③针对报销经理个人电话费情况,按照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文件《福州物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关于工资薪金分配及话费报销标准的决议》(榕物联〔2008〕42号)规定:“各分公司负责人:手机话费3000元/年,住宅电话费1200元/年”标准报销,未超标。

⑶针对公务接待方面,福州物联罗源分公司、化轻公司无事由接待31次,其中12次未注明事由的已注明事由,19次无法说明事由的已执行退款19笔共4604元。对陪餐人数超标22次已执行退款10次共1410元,对娱乐场所接待4次已执行退款4次共3330元。今后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并按规范进行报销。

⑷针对审核餐费报销情况,对36笔未注明事由的已注明事由;对随意报销餐费且无法说明事由的已执行退款19笔共4604元,对娱乐场所消费2笔已执行退款2笔共1722元。今后按规范报销餐费。

⑸针对公车管理不严,制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今后严格办理车辆使用审批登记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停车地点,规范车辆使用费的票据报销手续。经查,2014年9月30日8号记帐凭证第三项明细科目“车辆使用费”的摘要内容为“过路费1947、油3700、停车费600元”,其中“停车费600元”写在第四行,占用第四项明细科目“邮费”的摘要栏,实际停车费未使用邮费报销。对部分停车地点为酒店、商场、景区的停车费已执行退款18笔共240元。

⑹对报销的烟、茶、土特产等费用已执行退款10 笔8671元。今后严禁烟、茶、土特产等开支。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彻底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对照学习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做到贯彻落实。⑴修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和自律规定》,做到与时俱进。⑵制定公文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组织公文管理知识学习。规范使用“罗源县物资公司”和“中共罗源县物资公司支部委员会”函头纸。

4.关于执行纪律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⑴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请假手续。按月公开考勤汇总表,按季度公开考勤情况。经理周宜钦对辛琛、尹敏宙、曾金鸿等3位同志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3位同志均表示将虚心接受,深刻检讨,努力改正,今后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⑵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今后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报销手续。①今后购买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均要附齐清单。②今后大额购物一律要求转账,不可使用现金支付。③报销发票注明经办人、证明人并签字。④今后购买固定资产费用开支后及时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说明使用用途。⑤今后规范会议开支手续,要求附方案、签到、记录。⑥今后修缮费报销要求附修缮明细单。⑦今后规范财务审批。⑧物资公司及福州物联罗源分公司、化轻公司不属于财政拨款单位,无法通过公务平台购买公务机票。⑨因单位没有购置保险柜,零星现金无法单独存放,今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现金,杜绝现金短缺现象。

⑶将化轻、福州物联罗源分公司两家公司的车辆纳入公车管理,制定公车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使用规定。将化轻、福州物联罗源分公司两家公司的接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纳入三公经费,汇总到物资公司上报、公开。

⑷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杜绝违规操作和违法经营。7月3日会议再次强调不能违规违章,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重申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今后加强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或隐患情况及时整改。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2013-2018年党建工作材料按党建考核细则分类并整理归档成册。今后进一步规范党建资料,结合党建检查细则,及时对党建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并对归档材料录入电子档,实行信息化管理,方便查询和使用。

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⑴修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真实记录会议上的发言和有关动态。⑵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定事项。⑶今后,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开展全面的谈心谈话并记入《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记录本》,做好会议相关内容记录。

3.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曾金鸿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严格落实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规范认真填写《罗源县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手册》,开展半年度、年度群众评议和考评;县管干部手册中领导点评交由县分管副县长点评。

4.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⑴今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填写“三会一课”记录本,做到及时记录、要素齐全、内容完整。⑵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抓好各个环节学习教育,并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要求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学习笔记和发言材料。⑶今后进一步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收集好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的材料。⑷今后进一步规范进行支部换届选举。⑸指定党内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台账管理,督促党员足额、及时上交党费,按季度及时上缴县直机关工委党费账户,及时换取收款收据凭证。经重新核定2017-2019三年党员党费额度,组织10名党员上交56.20元党费,并全额上交县直机关工委党费账户。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公示要求,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和收款收据及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将2020年党务公开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成册。⑺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中共罗源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版式制作计划、通知、纪实表。⑻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肃落实发展党员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未落实巡视、巡察移交、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统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巡视巡察移交和反馈的问题,公司主要负责人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将巡视巡查等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2.关于对省市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采取有效举措推进问题整改,及时反思、总结整改报告,结合单位实际将整改工作做细做实,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3.关于“未巡先改”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认真落实巡视、巡察移交、反馈的问题整改责任,认真组织对照学习和自查自纠,全面、系统地对照自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采取针对性和有效性强的举措落实整改,以及认真反思、总结形成最终问题整改报告。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关于经营能力有所不足,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不力的问题,公司把提升经营能力,努力开拓市场作为长期目标。今后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充分体现勇于担当、马上就办等精神,发挥党员干部先锋作用,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专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今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严格落实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自查自纠等环节。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重部署、轻落实问题,今后开展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及时做好材料收集与归档。

2.关于未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问题,今后对上级下发的有关“四风”问题的通报,及时认真组织对照学习,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贯彻落实到位。

(四)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短板的问题

正式员工老龄化严重为历史遗留问题,今后几年正式员工将陆续退休,公司将进行队伍建设,合理壮大队伍;培养年轻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离退休党员少参加组织活动问题,今后开拓创新活动内容和开展形式,充分调动退休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引导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

2.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今后积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献血。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各项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831256;通信地址:罗源县北环城路49号三楼;邮政编码350600;电子邮箱:1064019044@qq.com。

 

 

       罗源县物资公司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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