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罗源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0:09 信息来源:罗源县委巡察办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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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司法局党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民政局党组等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县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职能定位、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8月14日,县委书记张新怿主持召开县委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做好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张新怿强调,要在坚守政治定位上着力,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深研细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上级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提供坚强保障。要在抓实巡察整改上发力,把巡察成果用得更好更足,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全过程盯紧“一把手”推进巡察整改情况,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县委巡察机构要深入参与巡察整改,通过回访调研、跟踪督导、审核整改进展情况等方式,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底、整改到位。要在推进有形覆盖上用力,把巡察监督做得更准更实,县委巡察机构要坚持在有效覆盖上持续发力,结合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检查我县巡察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根据不同巡察对象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巡察工作方案,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反映问题,持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要落实好与县委巡察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打好监督“组合拳”,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个大课题中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8月24日至9月1日,县领导黄雨涛、张凯等分别带队向6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传达学习县委书记张新怿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巡察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实;有的把握职能定位不精准,结合实际、结合职责贯彻落实有差距;有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还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情况;有的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实,风险管控有缺项;有的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不到位,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有的党组领导力不够强,指导支部建设乏力;有的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浓;有的落实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干部选人程序不够严谨;有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整改成果运用不够充分。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认真做好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和服务大局的远见,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增强抓整改的内在自觉,真正把整改责任担起来,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诠释政治忠诚、彰显政治担当,推动本领域、本系统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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