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异常情形报告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1-1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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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及时发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异常情形,及时处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违规行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安全规范地实施,现就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异常情形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具投档中异常情形报告  

    机具投档过程中异常情形主要包括:(一)生产企业故意提供虚假或无效的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投档材料;(二)产品配置参数不符合所投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等要求,生产企业故意投档的;(三)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生产企业故意投档的。 

    如发现其他省份也存在上述异常情形,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农业农村部。 

    二、补贴机具核验中异常情形报告 

    补贴机具核验中异常情形主要包括:(一)补贴产品中央资金补贴比例超过50%或省级资金补贴比例超过50%等补贴比例过高情况;(二)所购实物机具的主要参数配置与补贴产品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材料中不一致;(三)使用伪造、变造的补贴产品铭牌、合格证、鉴定证书;(四)提供虚假购机税控发票、身份证明材料等申请补贴;(五)机具核验过程中发现的其它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补贴机具核验中发现上述异常情形的,属于本级查处职责的,要及时查处并向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查处情况,属于级查处职责的,要及时将相关调查情况报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如发现其它省份有可能存在上述异常情形,应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报告。 

    违规处理中异常情形报告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查处违规行为过程中应报告以下事项:(一)属于本级处理的违规行为,及时向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二)属于上级处理的违规行为,及时向上级报告违规行为调查情况;(三)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如发现其它省份有可能存在类似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农业农村部报告。 

   四、其它异常情形报告 

    单次购置多台套机具、短期内购置大批量机具、一人连续购置同类机具及购置地区适应性差机具等异常情形,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如发现存在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要及时向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