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感谢你们,我父亲的赔偿款已经拿到了,谢谢,太感谢了......”12月13日上午,受援人黄某家属来到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送来了一面“法律援助 情暖人心”的锦旗,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及其承办陈海青律师为其父亲办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让其及时获得赔偿,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2年11月29日,黄某骑人力三轮车在罗源县岐后木材市场附近,遇交通事故受伤,送去县医院后经诊断左趾骨骨折,左下肢皮肤裂伤,多处挫伤,并于12月2日进行手术治疗。受伤期间,黄某及其家人支付了大量的医疗费、营养费及护理费。然而,黄某的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在经过多方交涉无果后,焦急万分的黄某及其家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寻求帮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叶主任经过认真审查,当即指派了经验丰富的陈海青律师承办该案。因受援人黄某受伤腿脚不便,陈律师多次上门会见黄某,调取核实案件证据,及时理清案件脉络,把握案件事实。受援人黄某告诉陈律师只想追回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但陈律师结合黄某提供的住院病历,发现黄某的伤情很可能构成伤残,于是向罗源县人民法院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经鉴定黄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为黄某争取了伤残赔偿金的赔偿项目。在陈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以调解结案,为受援人黄某挽回经济损失74472.56元。
受援人黄某及其家人表示,援助律师待人真诚亲切,代理案件专业敬业,虽然是公益服务,却尽到了百分百的努力,非常感谢,非常满意。一声感谢,饱含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更是对法律援助工作再跃新水平的鞭策和鼓励。一面锦旗,代表着群众的信任和希冀,更承载着群众大大的爱,它是法律援助与群众心连心的真实写照,同时,也让爱与温暖互相传递。
民之所呼,我必听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下一步,罗源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多举措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将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受援群众都能够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让法治阳光洒满社会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