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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社区矫正局对贫困社矫对象开展帮扶关怀工作

2021-03-18 09:22   来源: 罗源县   浏览量:{{pvCount}}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的理念,罗源县社矫局近期联合县检察院,对辖区一名贫困社矫对象开展帮扶关怀工作。

    该社区矫正对象姓苏,居住在霍口乡人迹罕至的偏远自然村,每次前往司法所用时长达一个小时,车费达到100元左右,对他而言是较大的经济负担。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居住地深入走访,进一步了解到其年近60岁且未婚,父母过世且下无子女,无积蓄无一技之长,身上多处病痛,无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帮助,靠着偶尔给邻居打零工获得低微收入,一辈子没出过几次村,居住在极为老旧的木头房中,房屋已整体倾斜且墙体不遮,经济条件贫困。

    罗源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高度重视该贫困社矫对象的监管和帮扶工作,结合该社矫对象的特点,制定了人性化的监管措施。一是切实减轻社矫对象苏某经济负担,委托霍口司法所采用上门监管的方式,每月增加上门走访次数,在其家中完成教育工作,减少其外出次数和车费开支;二是向民政部门争取贫困帮扶支持,委托霍口司法所将苏某的贫困情况向乡民政办汇报,争取其各项社会帮扶政策;三是开展信息化监管,利用手机联系等方式,在提供关怀的同时,履行好有效的监管措施,防止脱漏管。

    另一方面,罗源县社矫局联合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贫困社矫对象苏某开展帮扶关怀活动。多次前往苏某家中对其进行慰问,了解其生活上的困难,并采用自愿的形式为社矫对象苏某捐款,向其提供了党和国家的关怀。苏某收到捐赠的款项时大为感动,表示感谢党和国家的关心,感谢社区矫正法的人性化关怀,将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好好改造,完成社区矫正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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