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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十一】解民忧,纾民困,罗源公证助力异地务工人员便捷办证

2021-09-21 10:13   来源: 罗源县   浏览量:{{pvCount}}     字号:    

日前,当事人刘某急匆匆来到我处,我处工作人员耐心接待并询问刘某来意,刘某告知我处工作人员,其父亲过世留下一套外地房产,需要办理声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因工作、疫情等因素,刘某无法亲自回去办理公证,便来到我处寻求帮助希望为其快速办结公证。由于当事人申办公证所需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产权材料等主要证据均是由外地部门出具的,这些材料均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按照以往的核实渠道是由我处发公函,公对公核实,以我处的名义发函并将公函邮寄到主要证据材料所在地的公证处,协助我处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回函,这种核实途径耗时长。刘某的家人又急需刘某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才能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我处公证员认真研究了刘某的诉求,并积极与吉林省某公证处进行互动沟通,最后为刘某提供了解决方案:以我处的名义向吉林省某公证处发公函,将公函的电子版及所需核实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吉林省某公证处指定的电子邮箱,由吉林省某公证处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完毕后,吉林省某公证处先将核实结果函电子版发送至我处指定的邮箱,再将纸质版的函寄送至我处。我处收到电子版的核实结果函后,可以为刘某先行办理公证。我处需收到吉林省某公证处纸质版的核实结果函再通知刘某领取公证书,但我处可以第一时间将公证书的扫描件先发送至吉林省某公证处的指定邮箱,吉林省某公证处依据我处提供的公证书扫描件,可以先行为刘某的家人办理公证,等刘某将纸质版公证书邮寄回去,刘某家人凭着我处出具的公证书再到吉林省某公证处领取公证书。当事人刘某、吉林省某公证处接受我处提供的方案,刘某当天就在我处成功办理了公证,隔天我处就将公证书电子扫描件发往吉林省某公证处邮箱。通过这种途径大幅度减少文书在途的时间,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我处以“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为抓手,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急难愁盼”的事,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心坎里。今后,我处将进一步落实福州市“攻坚120天”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牢记“公证为民”的执业理念,扎实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为罗源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让公证成为人民群众的“法律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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