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十四五”科技发展与创新驱动专项规划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4-2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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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5

  一、发展基础 5

  二、面临形势 7

  第二章 总体要求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9

  三、发展目标 11

  “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主要目标 13

  第三章 培育科技创新主体14

  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4

  二、培育科技创新企业 15

  专栏1  强化科技创新企业培育 16

  三、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16

  第四章 建设科技创新载体18

  一、加强研发平台建设 18

  专栏2  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19

  二、打造科技服务平台 19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

  专栏3  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21

  第五章 集聚科技创新资源22

  一、集聚创新高端人才 22

  二、强化人才激励机制 23

  三、完善科技特派员机制 24

  专栏4  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工程 25

  四、促进科技协作合作 26

  第六章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27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27

  二、推动科技金融发展 28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29

  四、完善科技政策体系 30

  第七章 提升产业科技水平31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31

  二、新材料技术 33

  三、新能源和节能技术 34

  四、海洋技术 35

  五、现代服务技术 37

  六、现代农业技术 39

  第八章 保障措施41

  一、坚持党的领导 41

  二、加强组织协调 42

  三、强化政策支持 42

  四、健全考核机制 43

  五、优化创新环境 43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罗源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并有效落实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对罗源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跃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国家、福建省和福州市战略部署,依据《福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罗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罗源县科技创新发展现状,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期限至2025年,是“十四五”期间罗源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全县上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主体培育,统筹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创新型县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全县科技创新意识增强,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投入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以上。同时,着力提高企业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持续保持正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有效提升,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件。

  (二)科技创新主体快速成长

  大力实施“双高”培育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更加凸显。“十三五”以来,全县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5家。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3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

  (三)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

  科技创新平台加快集聚,创新载体建设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宝钢德盛不锈钢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现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市级星创天地2家;市级行业技术创新中心1家。

  (四)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积极探索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新机制,制订《<福州市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实施细则》《福州市罗源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认真落实引才聚才各项政策,举办服务企业人才政策宣讲会,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切实解决罗源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注意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不断提高人才保障能力。全县各类专业技术和技能型人才共4596人,其中高级职称316人,中级职称1893人,技师90人。

  (五)科技特派员工作常态化

  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创新助力脱贫攻坚。研究制定《罗源县关于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全县已选认县级科技特派员80名,市级科技特派员40名,市级团队科技特派员4个,省级科技特派员20名。县级科技特派员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实现乡镇全覆盖。同时,开展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市级星创天地及市级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推荐申报工作。

  (六)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先后出台《罗源县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罗源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罗源县关于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改革的文件,制定了一系列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支持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加大企业创新扶持力度。截止2020年,共争取国家、省、市级计划项目资金400余万元,各类奖补资金1800余万元,对全县30余家单位和企业进行了奖补。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期间,罗源科技创新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要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顺应科技发展大势,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推动力,加强科技创新驱动、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推动罗源县深度融入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梯次联动新格局。

  (一)全球科技和产业变革加速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和特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先进功能材料技术、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对传统产业发展模式和资源配置方式造成了颠覆性影响,带动众多产业升级变革的同时,深刻改变了产业的传统发展模式。与此同时,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赋能产业向高端高新环节迈进。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罗源科技创新发展迎来了重大历史契机,认清科技创新发展新形势,明确科技产业发展方向,探索适宜自身发展的创新路径,有助于科学布局“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

  (二)我国科技创新与发展加快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这些都为新时代科技事业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罗源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深入研判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战略方向,全面压实重点任务,从多层面为加快科技创新创造条件、释放能量和扩展空间。

  (三)区域间创新发展竞争加剧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罗源县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期。福建省提出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福州提出要争当“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排头兵”。罗源科技创新发展整体水平滞后,对产业和经济的支撑还不够有力,在福州和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加速发展融合的背景下,区域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面临着差距进一步拉大的风险。必须抢抓机遇,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优化科技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充分释放科技创新的潜力,集中力量破解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难点,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创新发展能力,争得发展主动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福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四个面向”,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部署要求,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着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打造科技创新载体、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提升产业科技水平,努力构筑创新创业创造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创新型县城,形成创新为核心的发展新格局,为罗源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发展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以创新发展带动结构调整、引领产业升级,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无缝衔接;围绕罗源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和海洋技术等具有优势的重点领域,加强科技创新,率先突破,带动科技创新能力整体提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深入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产业主体做强做优,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政府部门注重完善规则、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引导预期,助力产业链各方良性互动,培育丰富的科技创新应用场景,协调统筹系统性战略布局,实现全县范围内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打破创新主体间的障碍,为实现协同创新奠定基础。

  (三)自主创新与开放共赢有机统一

  坚持解放思想、转变理念,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和拳头产品,逐步实现产业发展由资源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型驱动转变。把握开放创新趋势,有效集聚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系统构建以科技驱动为核心的协同创新体系,主动融入区域创新网络,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协作,深化校(院)地合作,推动建立广泛的创新共同体,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共赢的合作格局。

  (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

  把科技创新作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深入推进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环境建设。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大胆实施有突破性的改革创新政策,推动科技治理数字化、现代化;优化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生态和政策环境,建立“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开拓创新思维,增强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的活力,最大限度释放科技创新潜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放协同创新水平显著提高,科技进步与创新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初步建成创新型县城。

  ——综合创新实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综合创新实力跻身全市前列,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0%左右。

  ——重大创新平台取得突破。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3家,创新协同机制基本建立,科技园创业孵化成果显著。

  ——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

  ——人才高地建设加快推进。人才集聚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新引进和培育一批海内外各领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高技能人才。

  ——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创新创业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快形成,系统构建产学研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到2025年,市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累计达到3家。

  ——民生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强化公共安全技术、人口健康、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争到2025年,民生科技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明显提升。

  “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主要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

2020年

福州2025年

1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R&D/GDP)

%

2.5

2

3.0 左右

2

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全社会 R&D 投入比例

%

2

 

6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

%

50

 

50

4

每万人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

50

 

84

5

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6

4

32

6

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20

 

35

7

数字经济规模占GDP的比重

%

25

 

50

8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40

11

4000

9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总额(累计数)

亿元

50

 

300

10

科技进步贡献率

%

45

 

60

11

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

%

16

 

16

12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2

1

128

13

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

3

1

200

14

市级行业技术创新中心

2

1

90

  第三章 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励公司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全面兑现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补助、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及奖励,创新平台建设补助等激励企业创新政策,引导企业重视科研创新、研发投入、人才培养。采取股权投资、引导性投入、融资补贴、后补助、创投联动等科技金融扶持方式,强化政府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效应,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金融机构、研发机构和社会等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重大科技专项、科研基地、科技队伍建设、科技基础条件等重点科技支出需求。

  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与应用,落实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示范等政策。积极争取省市重大生产力布局,科学谋划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带动性、引领性、前瞻性重大产业项目。争取中央、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加快新基建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运用数字化以及智能化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的发展。加强与先进城市创业园、孵化器、加速器的合作联系,在创新合作模式、招商引资、品牌输出、产业转移等方面加强衔接合作,吸引高端项目、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资源集聚。

  二、培育科技创新企业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健全“科技创业团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度体系,优化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及认定奖励政策,引导科技企业积极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产品、服务、生产、组织、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创新,促进企业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推动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升级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业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引领罗源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骨干企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积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型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后备库,构建“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

  专栏1  强化科技创新企业培育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落实力度,遴选一批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充分调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性数据的动态监测,强化政府对高新企业的精准服务水平。强化线上线下政策宣传、递进式培训、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资金支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到2025年,争取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家。

2.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壮大计划。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等方式,在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完善普惠性创新政策扶持体系,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发挥大企业的孵化带动作用,推动中小微企业融入产业链创新活动,引导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移转化,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鼓励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组织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

  三、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机构合作,共建各类研究开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提高企业研发能力。推动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织实施,对企业创办的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在承担政府科技项目、人才引进、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和中介服务机构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设施,按照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原则,合作开展核心关键和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以罗源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支持企业深化与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通过科技特派员、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多种方式,引导科技人员服务罗源企业。

  政府要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过程中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及关键性问题,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科研水平,培养企业科研队伍。积极搭建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依托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的平台优势,推动一批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等创新平台落地罗源。依托福州市科技人才资源,鼓励相关学会,组织专家为罗源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咨询服务与智力支撑,鼓励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针对重点产业集群和主导行业的核心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构建技术研发机构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第四章 建设科技创新载体

  一、加强研发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推动龙头企业建设提升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引导各类研发平台向功能型平台拓展,引导和推进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的开放与融合发展,提升研发与转化服务能级,增强产业的整体技术核心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及各类基金等加强合作,重点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和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共性需求,创建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构建多层次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积极推动海洋产业与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的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研发成果转化。发挥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在电子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材料、海洋科技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快推动罗源县食用菌研发中心与福建省农科院等省级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合作,成立罗源县食用菌产业推广研究院。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课题攻关、秀珍菇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提升食用菌转型升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推进起步镇食用菌产业强镇项目示范建设。

  专栏2  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组织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清零行动。引导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引导领军企业打造一流科研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建设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研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三清零”行动。大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50%以上。

  二、打造科技服务平台

  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孵化载体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整合,支持建设一批面向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双创”平台、供应链服务平台,培育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在线增值服务、分享制造、众包设计等新型制造方式。探索创新孵化新机制,整合科技、金融、专业服务等各类创新创业要素,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着力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培育孵化链条,确保创新创业企业在产品研发、加速发展和产业化全过程得到空间保障和政策支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产品、流程、模式、质量、品牌和价值创新,鼓励平台加大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力度,优化整合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撑服务能力。依托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立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信息发布、政策扶持、人才培训、融资服务、法律咨询及办公招租等于一体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

  加积极推进丰华星创天地、洋泽星创天地等一批市级星创天地申报省级星创天地。采取财政奖补、创业投资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双创孵化平台的建设与运营。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和孵化载体运营机构建设海外孵化载体,为全县链接国际成果、项目、人才等创新资源,构建全球孵化服务网络。加强与先进地区在传统优势产业等方面的科研合作,推动罗源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创新主体的发展。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联动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落实《福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鼓励在罗企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支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利用“6.18”海交会、数字中国峰会、榕博会等平台,努力争取对接更多优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完善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科技咨询、成果推介、创业培训、市场开拓等多种功能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扶持培育成果转让与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专利代理机构等服务实体,开展科技服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载体建设。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机制创新”原则,持续发挥科研机构、企业研发平台等重要集聚优势,加速先进科技成果与产业精准对接。通过网上技术市场进行信息交汇、技术交易、服务转化。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技术转移转化。

  对科研成果转化机制进行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改革的政策,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依据国家、省、市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配套措施。鼓励企业综合运用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未及时转化、但有转化价值的成果进入市场交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经纪岗位,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利益捆绑机制,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与成果转化人、技术经纪人共享科技成果。

  专栏3  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积极培育和扶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根据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需求,培育扶持能为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提供全覆盖、全链条、全天候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构建服务机构联盟网络, 形成涵盖项目发现、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和后续支撑的创业发展全过程服务。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

2.搭建创新服务“大平台”。依托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立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信息发布、政策扶持、人才培训、融资服务、法律咨询及办公招租等于一体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

3.培育孵化服务“大链条”。积极发挥园区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体系功能和资源整合与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各地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双创基地等功能型孵化载体;引导国内外专业服务机构和孵化器进驻园区发展;引导科技企业有效利用或共享科学实验、检测、加工等技术设施,催生相关技术企业的集聚和技术溢出效应,延长孵化链条。

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加大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骨干龙头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联合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养,打造面向基层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第五章 集聚科技创新资源

  一、集聚创新高端人才

  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努力营造平等竞争、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宽松环境。大力吸引和聚集高层次创业人才在罗源创业,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支持以参股、项目合作、揭榜挂帅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推动罗源人才国际化步伐,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访学研修计划,强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系统选派优秀人才赴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学习深造,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培养。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培训造就一批熟悉市场,精通业务,勇于开拓的企业家队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紧缺人才。探索跨界人才联合培养制度,推进龙头企业与技工院校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产教融合培育基地,也鼓励企业为学校专业的人才提供实践和培训的场所。加大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站所、企业、专业合作社科技人员和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改善基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和服务环境,完善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激发科技人才服务边疆、服务基层、服务农村的新动力。

  二、强化人才激励机制

  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建设县级人才驿站,推动各领域人才交流互助,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短期免费租赁。鼓励企业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创新人才,大力推行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壮大新型蓝领队伍。完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人才一趟不用跑”服务模式,强化“线上信息跑、线下专员跑”,强化人才热线建设,加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建设,实现人才服务提速增效。

  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消除科技人才流通的体制、机制弊端,逐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基于国家标准,借鉴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和完善适宜于生活、科研、创业、投资的外部环境,支持罗源制定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政策,出台货币补贴或人才周转公寓等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完善创新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落实科技成果收益分配、股权期权激励等政策,搭建科技成果处置转化平台,为创新人才提供干事创业舞台。

  三、完善科技特派员机制

  根据《罗源县关于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扩大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建立逐级择优选认的上下联动机制,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实绩等因素,选认科技特派员。加强对高层次人才以及省外、境外人才的选任力度,重点选认一批台籍科技特派员,助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逐步加强对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的选认,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实现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从以农业领域为主,向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拓展,打造科技特派员升级版,提升全市各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构建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发展。

  鼓励科技特派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支持金融机构针对科技特派员开展授信、小额贷款等信贷业务,调动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的积极性。强化科技特派员精准服务。积极探索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基层提出需求、乡镇主动认领、县统筹安排”的“订单式”需求模式和及时发布成果、人才、市场等方面信息的“菜单式”供给模式的对接机制,提高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和精准度。支持产学研合作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每年推荐申请立项实施一批省级、市级科技特派员科研项目。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着力打造科技特派员创业平台,围绕罗源“三农”特色产业、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信息化建设等方向,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示范基地,以及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星创天地”。支持金融机构针对科技特派员开展授信、小额贷款等信贷业务,调动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的积极性。至2025年,建成星创天地5家支持科技特派员项目10项以上。

  专栏4  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工程

1.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大力吸引和聚集高层次创业人才在罗源创业,增强产业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引培高领军潜能和高创新潜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梯队。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计划,探索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计划后备人才库。到2025年,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业人才5名左右。

2.实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实施“罗源工匠”培育行动,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围绕罗源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养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5名,技术创新人才15名,创新团队15支。

3.强化基层科技人才服务。加大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站所、企业、专业合作社科技人员和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改善基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和服务环境,完善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激发科技人才服务边疆、服务基层、服务农村的新动力。每年选认省市县科技特派员80名以上。

  四、促进科技协作合作

  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吸引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在罗源湾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评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拓展技术交流合作平台,依托“6.18”科技成果交易会这一重要平台,积极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营建多学科、跨地域、跨国界交流合作的环境;依托科技开放发展战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区位优势,推动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对接,不断拓展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强化产业链招商,确保引进30个以上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重大产业项目。积极融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建设,从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强同闽东北其他城市交互与协调,强化规划互推、科技互融,与闽东北区域内的创新主体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加快成果转移转化。

  加大引进台湾知名科技企业来罗投资力度,构建台湾科技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体系。支持台湾企业或高层次人才在罗创新创业,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平台,推进对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支持台湾专家为罗源企业在产业项目技术方面提供创新、应用开发的合作。支持台湾人才团队来罗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前沿科学研究等工作,加强对在罗台湾人才科技政策宣传,支持在罗台湾科技企业和科技人才,单独或与罗源企业联合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依托农民创业园与台商投资区,加强对台特色农业合作,支持闽台农业科技研发,技术成果应用与转化,培育一批罗台农业科技合作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实习基地,构建台湾科技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体系。

  第六章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现有的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监管、科技成果转化等一系列科技管理制度。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增强企业在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推广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和重大项目配套补助等资助方式,更多支持企业承担科研任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建立和健全应对重大公共事件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推进科研单位职称自主评聘改革。推进科研成果管理制度改革,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监管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科技创新治理领域数字化应用,加强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督”要求,深化科技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大数据为引擎、以AI应用为载体,建成智能化系统。简化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管理、高企申报程序;优化创新资源地图服务、科技创新券服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服务;强化精准服务、智能管理、智慧决策技术支撑。加快建立并完善统一的科技服务平台,推行科技项目电子合同、电子档案等管理改革。依托5G网络,改革科技项目验收方式,研发线上视频验收系统,实现科研项目远程验收。

  二、推动科技金融发展

  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与公共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基金杠杆作用,打通创业资本和罗源优质项目间的通道,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政府投入为杠杆,社会投入为主导,构建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研发-中试-产业化)以及科技企业成长全周期(初创-成长-壮大)的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支持和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科技融资担保业,培育一批优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鼓励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信托等创新型金融机构,引导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在县域落地。建立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推动设立财政风险投资“母基金”,提高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基金对风险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探索投资风险多方分担的新模式。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扩大知识产权投质押融资和保险业务、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的规模。

  构建覆盖科技金融各领域创新产品体系。加大科技企业信贷支持,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探索建立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共同支持重大科技项目的合作机制,鼓励更多金融机构与科技部门开展合作,大力推广“高新贷”“科技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完善知识产权转让和登记制度,培育知识产权流转市场,积极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搭建产业与资本的对接平台。不断丰富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开发跨机构、跨市场、跨领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综合利用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融资租赁、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众筹融资等方式,不断拓展科技金融政策覆盖的深度和广度。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提高高价值专利技术培育支持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调整优化现行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专利导航”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充分发挥“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等机制作用,切实提高维权效率。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至202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

  完善以科技服务业为主体的创新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投资、交易市场。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通过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培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招商引资等帮助。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严格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打击恶意侵犯、重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健全协调、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模式,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调解援助、社会监督“四轮驱动”保护模式。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探索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等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

  四、完善科技政策体系

  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促进优胜劣汰,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坚持全县“一盘棋”思路,推进科技创新政策的迭代更新和贯彻实施。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规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土地利用、人才激励、开放合作等法律行为,推动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财政资金投入制度创新。政府资金按照市场需求配置,技术创新由企业来实施,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落实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示范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加快传统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加快新基建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广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重大项目配套补助和对赌式融资补助等资助方式,激励企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建立科技创新券,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进一步完善支持企业和各类创新平台科技创新的多元投入体系,落实省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奖励政策和新产品鉴定补助政策,鼓励规上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

  第七章 提升产业科技水平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1.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加大信息化投资,鼓励企业使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化手段实现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数字化、生产方式网络化,以“数字罗源”培育发展新动能。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社会各类空间的有效结合、深度融合,建设大数据信息系统集成平台,重点发展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社会治理、防灾减灾等行业技术与应用。

  2.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鼓励制造业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牵头或联合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体系。继续扶持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和产品,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强化要素支撑,推动工业互联网向下覆盖各行业各领域,向上承载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互为场景、互为基础、互为生态的协同应用体系。

  3.推进智能制造。以“互联网+”智能制造为重点,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发展,引导制造企业向现代制造服务企业转型。突破一批高端智能装备和产品关键技术,支撑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提高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快形成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重塑制造业的技术体系、生产模式、产业形态和价值链,为罗源实现开放、协同、个性化、柔性化高质量、低能耗智能制造奠定基础。推进智能制造技术、工艺及产品在制造业领域的深入应用,推进机器人、智能检测仪器、可穿戴设备在家庭服务、健康医疗、交通物流等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和服务。

  4.加快5G网络建设。抢抓5G发展的窗口机遇,加快信息通信网络升级改造,推动5G创新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推进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数字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全县5G网络布局,力争建成5G基站239个。推动5G技术与虚拟现实、物联网、车联网、超高清视频、边缘计算、安全技术等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能级。加快5G商用步伐,培育一批自动驾驶、健康医疗、工业互联网、智慧广电、超高清视频等典型场景“5G+”示范应用。

  二、新材料技术

  1.生态环境材料。探索研究降低材料环境负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等,提升新材料核心技术研发水平和产业创新能级。充分利用废弃物发展建材加工业,依托冶金、建材产业发展后产生的碎石、石粉、矿渣和煤渣,发展矿渣水泥、建筑预构件等新型建材产品;推动喷墨薄型高档墙地砖生产线项目建设,发展全自动3D喷墨薄型高档墙地砖,提高产品附加值。突出发展新型材料包装业,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扶持,重点培育悦得软包装、时代包装、景泰包装、联塑新材料、航塑新材料、福建鑫尚林科技等骨干企业,形成包装新材料产业集群。

  2.高端冶金建材。罗源拥有宝钢德盛不锈钢、罗源闽光等龙头企业,产业集中度高,但高附加值产品缺乏。要培育绿色钢铁基地,高起点、高技术含量地发展高附加值的钢铁产品,重点发展不锈钢系列产品和机械、汽车、化工及新兴产业所需的特种钢产品;引进一批大型压延、表面处理企业及高端厨具、医疗器械、高端装备等精深加工企业,推进不锈钢下游产业聚集化发展。重点推进宝钢金品不锈钢绿色产业基地和罗源闽光产能置换等项目建设,重点推动冶金建材行业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提升,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

  3.高效能源材料。聚焦新能源汽车、先进核电、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智能电网及智慧能源等能源领域,增强高性能储能、新型太阳能、先进节能环保等能源材料的技术创新能力,全面推进绿色低碳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有色金属产业重点发展应用于汽车、高铁、航空航天装备的轻量化铝合金板材,开发适用于汽车零部件的轻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提升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废水净化用催化材料寿命及可再生性能。同时也积极发展为罗源和福州本地的电力能源、修造船与汽车等装备制造、轻工包装等产业提供配套的材料产业。

  三、新能源和节能技术

  1.新能源汽车。抓住国内汽车工业快速发展及产业布局向沿海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对接宁德上汽集团等企业,补充和延伸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着力引进氢燃料电池、动力锂电池、电机、电控、充电桩及汽车电子等项目,引进充电设施、制氢加氢等产业配套项目,促进龙乾风光新能源路灯生产项目落地,推进充电设备的研发,完善配套产业链。

  2.可再生能源。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替代燃煤使用。加快华能火电厂项目建设,支持水电技改。完善LNG引进渠道,加快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持续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发展新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生产,向太阳能综合利用、风能及海水淡化生产设备方向发展。

  3.节能环保。发展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及设备生产,向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固化和稳定化方向发展,提高产品的系列化、标准化水平,扩大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途径,提高利用率和利用水平;推动节能技改,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推广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重点推动冶金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改,淘汰、改造高耗能落后设备,更新高效蒸汽压缩设备、高效节能电炉,提高生产效率。建立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平台,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产业重点领域并行工程,促进清洁生产技术装备的应用推广。

  四、海洋技术

  1.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融入和服务海洋强国战略,扩大罗源湾港口优势,拓展蓝色发展空间,支持冶金建材业、船舶修造业发展。优化结构、创新方式、强化招商,加快发展海工装备、重型机械、机电等临港产业,加快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以“海上福州”拓展发展新空间。瞄准海洋科技前沿,重点突破深海洋电子信息、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海运载作业、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修复、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海水淡化及海洋化学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显著提升海工装备、海洋信息获取及资源开发能力。

  2.海洋经济信息化产业。围绕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建创新政策环境,打造特色海洋信息经济产业链、建设海洋创新平台和海洋经济大数据平台,提高海洋经济信息化产业服务能力,促进海洋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在海洋大数据应用、渔业智慧养殖等重点领域推动海洋渔业产业升级,依托海洋经济大数据平台在海洋生物资源高质化利用方面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推广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全塑胶养殖鱼排、塑胶浮粒、普通工厂化养殖等设施渔业建设,带动罗源沿海乡镇海洋产业拓展。加强远洋渔业装备和技术研发,推动海洋渔船标准化;发展渔用LED灯、港口照明LED等渔业辅助产品设备。发展卫星信息技术,增加深海捕捞、快速超低温冷冻、加工设备等高端装备,全面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支持远洋捕捞,鼓励境外养殖。

  3.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以华东船厂为龙头,重点加快引进一批上下游配套项目,发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服务海上工程作业和深海养殖业发展,打造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重点加快引进一批上下游配套项目,发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服务海上工程作业和深海养殖业发展,促进海上福州建设。实施可视化指挥中心及重点渔港视频监控项目建设。支持海工制造等产业加快“两化融合”步伐,以罗源华东造船厂为基础,鼓励海洋装备、远洋渔船修造、智慧养殖平台等建设使用,在海洋高端装备产业方面尽快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海洋生物。建立海洋生物制品的研发和生产体系,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和产品,发展海洋生物新材料、海洋功能食品、海洋药物、海洋生物制品等特色产业。对接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筹建海洋产业研究中心。加快培育海洋总部经济,推进圣塘国家二级渔港建设,加快打造鉴江湾综合性渔港经济圈。着重体现海洋生物园区装备工程化、技术现代化、生产工业化、管理工业化理念,将作为园区内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渔业的样板区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

  五、现代服务技术

  1.科技服务。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根本转换的主要支撑力量,科技自身的发展与相关行业应用发展紧密结合成为必然趋势。支持开展基于罗源产业基础的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工业设计应用研究,推进工业企业与设计企业的产业融合,构筑产学研共用平台。培育罗源研发、工业设计、技术评估、科技咨询等服务业,打造科技中介服务平台。重点聚焦研发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等领域,以及金融科技、文化科技、消费科技、城市科技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带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为实体经济赋能。

  2.现代物流。加快运输、物流、产业三链融合,优化物流供应链体系,重点推进物流标准化和供应链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物流技术、互联网信息技术,提升商贸物流信息化水平。推进传统物流转型现代供应链,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推进供应链与生产制造业融合,依托钢铁冶金等特色产业,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实时共享。整合提升台商投资区、罗源湾开发区等重要枢纽,降低要素保障成本,强化临港产业平台储备,引进现代港口物流产业,完善集疏运体系,打造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推进物流信息技术应用,促进物流业转型升级,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闽光物流云商项目,加强物流、电子商务、快递等企业和专业化末端配送企业进行多方合作,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推进物流与制造业互动融合、协同发展。提高冷链物流技术水平。加快物联网、区块链、射频识别技术(RFID)、智能化温控等前沿技术在冷链物流中的应用推广。

  3.文化旅游推进科技与文化深度融合,利用数字技术等高新技术对文化产业进行改造升级,推动文化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增加附加值,提高竞争力。加强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突破文化旅游等领域系统集成应用技术、体验技术应用系统平台与产品,培育和发展面向社会从事文化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文化科技服务,有效降低文化科技创新风险,加速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产业化。运用信息技术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业的服务能力和品牌价值。在广播影视业、文化娱乐业、新闻出版业、文化旅游业、文物及文化保护业和广告业不断导入科技发展要素,以文化产品创新为主导,大力开发文创产品,优化旅游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开发型转变,从观光消费型向综合效益型转变,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打造罗源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4.民生科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科技民生工程,强化公共安全技术、人口健康、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重点开展自然灾害防控技术、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事故灾害防控预警、应急处置、保密技术、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等领域的关键问题科技攻关;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与应急救援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公共卫生防疫技术、快速检测技术、救治设施的研制和移动实验室的科研技术支撑,强化基层防疫技术支撑。大力发展安全民生,加强食品安全检测、预警、安全生产及溯源、控制技术等惠及民生的科技研发力度。大力发展生态环保技术,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为重点,开展环境监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等相关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为构建绿色罗源、生态罗源、和谐罗源提供科技支撑。

  六、现代农业技术

  1.生态农业技术。推广稻田综合生态种养、普通工厂化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等养殖模式,大力发展精致都市农业,提高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开发及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通过品牌注册、培育、拓展、保护等手段,创建自身品牌。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拓展升级趋势,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功能、休闲观光功能、文化体验功能,加快建设高科技绿色生态小镇和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区,建成一批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国家农业公园及特色休闲度假乡村,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技术集成、商业模式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乡村振兴,积极推广“农业+”“文化+”“旅游+”模式,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等新产业新业态。

  2.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发挥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及较强的加工技术优势,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食品加工行业进行改造,促进传统食品生产向现代化、工业化生产发展。实现水产品加工业由初粗加工向精深加工、由传统工艺向高科技、由资源消耗型向高效利用型的转变。引导益升食品、味中有等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强化技术创新升级,注重品牌培育,提高食品加工的附加值。依托台商投资区和起步食品工业园,加强对台合作,推进罗源食品加工业的发展。推动茶叶机艺融合,实施茶园生产管理机械化试点,提高茶品质量,推动茶叶生产升级改造。支持食用菌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开发新产品等,推动企业技术升级,推动建设秀珍菇特色小镇,推进罗源食用菌产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升级,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3.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着力推进数字农业全国试点项目,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和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示范点)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育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建设广覆盖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促进传统农贸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电商转型,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贯穿到科技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筑牢科技界共同思想基础。坚持党管人才、党管科技工作原则不动摇,成立由县领导为组长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规划的实施方案,部署相关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会商机制,定期会商及时解决科技创新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形成统筹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科技系统内外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以科技能力提升与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加强战略谋划,做好各项任务在各部门、行业、企业的分解和落实,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界、产业界、企业界等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联合现有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行业、地方等创新平台,广泛吸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通过共同出资、协作研发、技术入股、创新平台共建或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网络,打造龙头引领、关联配套、专业分工、协作发展、社会化服务的产业集群格局,提升科技创新竞争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在相关领域的行业自律、联合攻关、信息共享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政策支持

  优化科技投入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持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及占当年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呈增长趋势。通过政策落实和财政投入提升全社会创新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强化财税政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全融紧密结合,鼓励和和引导银行资金、创投基金和民间资本等投向创新领域,加快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重大科技专项、科研基地、科技队伍建设、科技基础条件等重点科技支出需求。加强科研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建立科研资金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

  四、健全考核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学制定“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路线图、时间表,规划确定的科技创新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科技园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全力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改革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强化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做好规划实施跟踪分析评估工作,构建科技创新发展统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核心指标动态监测,建立常态化、精细化、多维度的数据分析机制,为确保规划实施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创新规划实施过程评估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建立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和环境变化及时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

  五、优化创新环境

  深入实施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行动计划,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着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尊重科研规律,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建立健全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创业典型的宣传,表彰创新企业及领军人物,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崇尚创新的良好环境。积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建立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全方位提升科技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