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常识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12-20 16:3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常识要了解~

1. 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在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按照说明要求正确燃放,不要在室内、窗口、走廊、楼道、阳台等空间狭窄的地点燃放,不要从楼顶、阳台、窗户等高处向外行人、车辆投放已点燃的烟花爆竹,防止火星落下或喷溅到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2. 严禁在繁华的街道、公共场所、建筑、变电站、山林、高压线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遇到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极易引发火灾。

3. 在燃礼花类、组合类烟花时,应将烟花平放于地面并采取加固措施,不得将烟花倒置燃放,防止在燃放过程中发生意外。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如果发现烟花爆竹残片上有阴燃火星时,要立即采取用脚踩灭、用沙土扑灭等有效措施,确保将其熄灭。

4. 要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为安全起见,未成年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以防他们在燃放时将点燃的爆竹随意乱抛,导致爆竹横飞,蹿进可燃物中引起火灾。

在此,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家庭燃放的烟花爆竹不要一次购买太多,应遵循放多少买多少的原则,尽可能短时间储存,切记不能存放在厨房、阳台等容易接触到明火地方,也要远离电源和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