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受理机构:罗源县民政局
三、审批机构:无
四、受理条件
1、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罗源县民政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罗源县民政局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法治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2、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举报和投诉由罗源县民政局受理。
窗口投诉: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审计大楼2楼,罗源县民政局。
电话投诉:05391-26831229
电子邮箱投诉:1572257030@qq.com
信函投诉: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审计大楼2楼,罗源县民政局。邮编350600。
五、办理时限:无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地址:
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1号审计大楼2楼,罗源县民政局
2、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联系电话:0591-26831229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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