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及防范区非新冠肺炎患者如何就医答疑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 2022-03-22 14:11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一、如何保障常见病、慢性病人日常医疗需求?

相关县(市)区主动摸排重点区域群众就医需求,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组建专门医疗队进驻封控区、管控区,为区内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慢性病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如何保障封控区内患者就医?

1.慢性病患者。请提前将用药需求提供给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并由工作人员在对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代开药并送药上门。

2.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和恶性肿瘤、血液透析、孕产妇、儿童等特殊人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或需要定期放/化疗、透析、产检、儿童等应急医疗服务,请第一时间联系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报县(市)区指挥部,并由指挥部安排后续就诊(转诊)事宜。

3.急、危重症患者。如发生急性胸痛、急性外伤、脑卒中等急危重症情况的患者,请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告知驻点医师,驻点医师同步开具证明后,由120急救车或所在县(市)区指挥部安排专用车辆规范转运至就近定点救治医院或对口转诊医院进一步治疗。

三、如何保障管控区内患者就医?

1.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非发热、急诊患者,由社区防控办开具证明做好审核登记,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在管控区内医疗机构就诊。

2.有新冠相关症状患者,恶性肿瘤、血液透析、孕产妇、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按封控区患者对应的医疗服务流程执行。

四、如何保障防范区内患者就医?

根据需求,患者尽量选择防范区内的医疗机构就诊或自行前往正常开诊医院就诊,也可通过互联网医院、“榕医通”等平台获得线上医疗服务。

五、市、县(区)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有哪些?

1.市级定点救治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为市级综合定点救治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儿童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儿童定点救治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孕产妇定点救治医院;孟超肝胆医院为非呼吸道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

2.县(区)级定点救治机构:各县(市)区设立县(区)级定点救治医院(高新区由闽侯县负责),承担辖区疫情期间非新冠患者医疗救治任务。

(1)仓山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福州市第二医院为仓山区综合定点救治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为仓山区儿童、孕产妇定点救治医院,同道血透中心为血液透析患者定点医疗机构;非发热、急诊患者和慢性病患者定点医疗机构由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后对外公布。

(2)闽侯县(含高新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由闽侯县和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后对外公布。

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联系电话由相关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后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