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乘坐电梯或公共交通工具时,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在医疗机构就医时,均应规范佩戴口罩。
外出返家,照护他人,触摸口眼鼻,清理垃圾,接触快递、触摸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请及时洗手或手消毒;手部消毒液要选用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
人员拥挤的室内办公室和集体教室要勤通风。家庭要择时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至少2~3次,每次20~30分钟;家中人员较多或有病人、访客时,建议随时开窗通风;使用空调要注意通风换气和消毒清理。家中有居家隔离人员时,其所在房间应关闭房门,单独开窗通风。
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场所,远离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人员,减少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日常居家办公要经常清洁卫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马桶冲水前要盖马桶盖,保持存水水封。
注意健康礼仪,咳嗽、打喷嚏时要采取必要遮掩措施。加强身体锻炼,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带病上班、上学,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减少传播风险。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做到早发现。
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建议没有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特别是老年朋友,应当尽快接种新冠疫苗,符合加强接种条件的尽快完成加强免疫。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按照规定,进入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幼儿园和中小学、医疗机构等特定场所须扫码并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一旦确认成为阳性感染者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要立即远离人群,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开展流调,主动落实后续防范措施。
你我共同努力,共创健康美好生活!
罗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闽ICP备20003479号-2
闽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2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