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关于海上防控的通告
(第11号)
鉴于目前宁德等地疫情防控态势严峻,我县沿海乡镇碧里、鉴江、松山与宁德、连江海域接壤,三地群众水产养殖生产交易往来密切,为切实筑牢海上疫情输入防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罗源辖区内海域生产经营的人员、船只实行防疫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海上场所商业经营活动。
即日起,暂停海上渔排餐饮、租船海钓、游艇观光等商业娱乐活动,恢复时间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态势后另行通知。
二、渔业生产码头进出人员管控。
1.沿海三个乡镇需对所有码头设置防疫检查岗,每个检查岗需设有体温观察区、信息登记区、临时隔离区,配备值守人员每天值班。
2.在井水、古郁、迹头、吉壁、牛澳5个渔业生产码头设置24小时检查值勤岗,安装电子测温门禁系统,需经码头出海与上岸的相关从业人员,由乡镇录入信息,通过电子门禁“刷脸”后方可予以通行。
3.所有海上从业人员原则上一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离罗;确需外出的,须提前与所在村委会报备。
三、渔业生产货物交易人员管控
1.入罗码头交易的车辆、人员,按照《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第9号)规定予以查验管控。
2.入罗海上交易的船只、人员管控措施:
(1)由鉴江镇、碧里乡分别负责,在鉴江镇井水、古郁与碧里乡吉壁、牛澳定点设置4个海上查验点,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轮守值班,负责入罗船只人员测温、验码、登记。县公安局海防大队、鉴江派出所分别安排执法船只在碧里、鉴江海上查验点配合执勤巡查。
罗源海警站、县海上执法突击队交叉安排在罗源湾外巡查,配合4个海上查验点工作。
(2)入罗海上交易的船只须统一执行预报备、到点查验手续。货物交易双方须提前将来罗交易的运输船只编号、人员信息、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入罗时间报告海上查验点,并在交易前抵达海上查验点接受查验;货运船只在出发前要进行船舶消杀,到达罗源县海上查验点后,配合工作人员落实查验措施:
①驾乘人员不出仓,规范佩带口罩;
②查验办理货船驾乘人员测温、验码、登记;
③运输货物的船舶,驾乘人员需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港交易;完成卸货后,货船必须即刻驶离罗源海域,不得逗留。
未事先报备许可的船只一律予以劝返,未经许可从外区域入罗船只、人员将由罗源海警工作站、 公安局海防大队联合依法对船只予以劝返、驱离。
3.出罗的船只、人员管控措施:
①外出交易及返程均须提前向村委会与海上查验点报备,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出海交易,返程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港。
②属地乡镇对从海域外返程(新入罗)的船只司乘人员上岸后实行严格健康监测,其中有宁德旅居史的要严格按照县防疫政策落实健康管控措施。
③县“三公一大”平台需及时推送从海上入罗人员(尤其宁德海域入罗人员)信息。
四、登记、造册管控海上船只
1.县公安局海防大队牵头沿海乡镇负责,完成县域内所有海上从事渔业生产船只分类登记、编号挂牌工作。
2.由沿海乡镇负责,对县“三公一大”或其它途径推送的海区黄码人员进行摸排,并按县指挥部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