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海上防控的通告(第11号)

来源: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 2022-04-14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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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关于海上防控的通告

(第11号)

鉴于目前宁德等地疫情防控态势严峻,我县沿海乡镇碧里、鉴江、松山与宁德、连江海域接壤,三地群众水产养殖生产交易往来密切,为切实筑牢海上疫情输入防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罗源辖区内海域生产经营的人员、船只实行防疫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海上场所商业经营活动。

即日起,暂停海上渔排餐饮、租船海钓、游艇观光等商业娱乐活动,恢复时间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态势后另行通知。

二、渔业生产码头进出人员管控。

1.沿海三个乡镇需对所有码头设置防疫检查岗,每个检查岗需设有体温观察区、信息登记区、临时隔离区,配备值守人员每天值班。

2.在井水、古郁、迹头、吉壁、牛澳5个渔业生产码头设置24小时检查值勤岗,安装电子测温门禁系统,需经码头出海与上岸的相关从业人员,由乡镇录入信息,通过电子门禁“刷脸”后方可予以通行。

3.所有海上从业人员原则上一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离罗;确需外出的,须提前与所在村委会报备。

三、渔业生产货物交易人员管控

1.入罗码头交易的车辆、人员,按照《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第9号)规定予以查验管控。

2.入罗海上交易的船只、人员管控措施:

(1)由鉴江镇、碧里乡分别负责,在鉴江镇井水、古郁与碧里乡吉壁、牛澳定点设置4个海上查验点,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轮守值班,负责入罗船只人员测温、验码、登记。县公安局海防大队、鉴江派出所分别安排执法船只在碧里、鉴江海上查验点配合执勤巡查。

罗源海警站、县海上执法突击队交叉安排在罗源湾外巡查,配合4个海上查验点工作。

(2)入罗海上交易的船只须统一执行预报备、到点查验手续。货物交易双方须提前将来罗交易的运输船只编号、人员信息、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入罗时间报告海上查验点,并在交易前抵达海上查验点接受查验;货运船只在出发前要进行船舶消杀,到达罗源县海上查验点后,配合工作人员落实查验措施:

驾乘人员不出仓,规范佩带口罩;

查验办理货船驾乘人员测温、验码、登记;

运输货物的船舶,驾乘人员需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港交易;完成卸货后,货船必须即刻驶离罗源海域,不得逗留。

未事先报备许可的船只一律予以劝返,未经许可从外区域入罗船只、人员将由罗源海警工作站、 公安局海防大队联合依法对船只予以劝返、驱离。

3.出罗的船只、人员管控措施:

外出交易及返程均须提前向村委会与海上查验点报备,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出海交易,返程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港。

属地乡镇对从海域外返程(新入罗)的船只司乘人员上岸后实行严格健康监测,其中有宁德旅居史的要严格按照县防疫政策落实健康管控措施。

县“三公一大”平台需及时推送从海上入罗人员(尤其宁德海域入罗人员)信息。

四、登记、造册管控海上船只

1.县公安局海防大队牵头沿海乡镇负责,完成县域内所有海上从事渔业生产船只分类登记、编号挂牌工作。

2.由沿海乡镇负责,对县“三公一大”或其它途径推送的海区黄码人员进行摸排,并按县指挥部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