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体系,加强对我县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规〔2018〕5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历史建筑认定公布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经专家论证并征询相关乡镇、部门意见后,建议第二批历史建筑公布名单(共计19处),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开始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8日,共计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汇总和整理。
附件:罗源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录
联系电话:26870718,26821206
通讯地址:罗源县北大路15号(县政府大院内县住建局)
邮政编码:350600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2日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 闽ICP备20003479号-2 闽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24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