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源县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03-3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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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我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利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主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坚持县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做好有关重大决策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把关,确保政府决策和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继续细化干部学法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2019年,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场,共有117人次参加,参考率、合格率达100%。开展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第九期“罗川讲坛”,邀请县委书记助理、北大博士徐俊为全县领导干部作“防范基层法律风险”的专题讲座。县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邀请省委党校郑冬梅教授为全县领导干部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讲座。

二、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民主法治政府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作和实施程序,不断推进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2019年,共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的工作机制,做好涉及招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19年,县直单位继续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断强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案件办理中的运用,有效克服了行政执法中处罚畸轻畸重、滥用行政处罚权等问题,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综合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2019年,按照《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执法单位开展3次案卷评查并通报检查结果,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目前我县已经在劳动、自然资源、环境、医疗、电子商务等26个行业或部门成立了专门调委会,在全市率先成立“罗源县人民调解中心驻县信访局调解室”。律师参与调解逐步铺展,依托全覆盖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逐步铺开律师调解工作。已实现人民调解室在全县11个公安派出所、3个法庭(院)的全面覆盖,并在检察院、信访局设立派驻调解室各1个,为推动矛盾纠纷积案多元化解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成功办理诉调对接案件228件、公调对接案件29件、检调对接案件2件、访调对接案件3件。

(二)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坚持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行政复议案件层层把关、实地调查、当事人见面等制度,灵活化解行政争议,提高办案质量。2019年,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0件,主要发生在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部门,涉及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申请信息公开等领域。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2件,终止1件,未审结1件。答复福州市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

(三)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答辩义务。2019年,罗源县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应诉案件64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的48件,县直部门、乡镇为被告的16件。因重大工程项目征收房屋和土地、棚户区改造、海域退养、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筑等引发的涉民生案件占比较大。县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法履行应诉职责。针对罗源湾海域退养、岐阳旧城改造重大民生项目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诉,县政府分管领导共参与以县政府为被告的8个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梳理全县38家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罗源县2019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的内容、形式、载体和时间节点等进行明确规定。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协调式”普法向“责任制式”普法转变。印发《关于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庭审旁听工作的意见》(罗委法办〔2019〕9号),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制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将“以案释法”工作渗透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确保案例宣传的典型性、针对性、时效性,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警示作用,使司法实践、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渠道。

六、完善行政约束机制,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为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完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入手,建立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促使相关责任人做到依法办事,照章落实。积极发挥县人大、县纪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使内部制约机制与外部监督有效结合,形成有力的监督网络。县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相关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听取执法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使相关责任人自觉做到依法办事,推进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2019年,我县在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市要求及先进县(市)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个别单位和部分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门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法制机构力量和法制队伍还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下一阶段,我们要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题,进一步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措施思路,不断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