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洪洋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05-2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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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日,县委第巡察组向洪洋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俞章龙向洪洋乡党委书记黄晓东传达了县委刘晓强书记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第巡察组组长林新分别向洪洋乡党委书记黄晓东洪洋乡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黄晓东同志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1022日至1129日,县委第巡察组对洪洋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洪洋乡党委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方面情况,推动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林新同志在反馈时指出,洪洋乡党委在巡期间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好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加强沟通汇报,给予支持和配合,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仍存差距;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重视;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运用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力度不够;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工程防控风险不到位;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强;队伍建设管理偏松偏软;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林新同志提出了2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党的堡垒作用。加大党建教育经费投入和党员活动日开展力度,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非公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班子“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加强村一级财务管理和工程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俞章龙同志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要勇于担当作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任务。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要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以雷厉风行的整改行动、全面深入的整改成效充分体现最严肃的政治觉悟、最坚决的政治态度。三要从严从实要求,推动巡察整改落深落细落实。抓整改要做到对标对表、严明纪律、标本兼治,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锲而不舍、攻坚克难,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向县委交出一份合格的巡察整改答卷。

黄晓东同志表示,一要严肃认真,再提认识,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要立行立改,再下决心,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要互促互进再抓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俞章龙,县政协副主席兰志红,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黄昌辉,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林新,洪洋乡党委班子成员、乡直各单位、各所(站)负责人、各村主干参加会议;部分离退休干部列席会议。

 

 

 

                                              中共洪洋乡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