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0年9月25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09-25 17:0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20万吨钢渣一次渣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925日-20209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20万吨钢渣一次渣处理项目 

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 

上海南珊物资利用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在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上海南珊物资利用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厂区内建设年产120万吨钢渣一次渣处理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7000m2,主厂房占地面积4050m2,建设一条年产120万吨一次渣生产线,作为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配套钢渣处置项目 

1、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减少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 

2、生产废水实现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配套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回用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用水,不外排。 

3、热熔渣喷水冷却的含尘蒸汽,通过水幕隔离系统+卷扬门隔离实现密闭隔离后,与渣罐清理的粉尘由集气罩+变频除尘风机集中统一收集,经湿式旋流强化凝聚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根32米排气筒排入大气。冷渣转运的粉尘,在钢渣转运区设置干雾抑尘系统。废气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加强厂区噪声管理,合理设置车间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应进行消声、减振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生活垃圾应进行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