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办河湖函〔2019〕394号),以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我县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2条河流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工作,于2020年11月通过批复,现予以公告。
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原则为:尊重自然岸线、满足行洪要求,保证防洪安全。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堤防背水面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防洪规划确定。
(一)罗源县起步溪,发源于县境北部飞仙岩,自西北向东南斜穿洪洋乡、起步镇,在港头村纳护国溪,在余家塘村纳南溪,于松山镇渡头村注入罗源湾,河流长度32km。
(二)罗源县护国溪为起步溪支流,发源于文笔峰,至港头村汇入起步溪,河流长度1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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