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2-01-2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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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研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全文由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纸质版材料至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37720,电子邮箱:1368136194@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7条。历年累计数量为284条。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巩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果。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双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公示,逐步强化信息的互认共享 

  3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在线调查和意见征集解答“12345”诉求件1590件、信访件63件。

4巩固防疫成果,及时准确发布各类应急预案。持续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严格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历年累计受理申请7件,主要受理方式是网络申请。其中“不予公开”是申请(原罗源县水利局宿舍楼)房屋征收补偿发放明细等书面材料。经审查因涉及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属于不予公开范围。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定期向局办公室上报业务工作信息。二是完善内容审核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发布”原则,凡是需要在网站公开的内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复核批准后予以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并做好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五)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多元化的信息公开方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配合数字办做好“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适时发布“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信息以及最新进展情况。

(六)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监督机制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提供监督举报网站平台,加强社会对我局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3.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

法律服 务机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半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理结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

0

0

0

0

0

0

0

 

   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一些重点栏目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类别分类不够明确。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加强了解公开网站的栏目情况,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科室、下属中心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发布,让更多社会重点项目更及时地公开,让人民群众更方便快捷及时了解到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对照新条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认真梳理调整公开目录,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挖掘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