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林业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 |||||
序号 | 责任部门 | 事项名称 | 子项 | 证明事项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1 | 罗源县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县级核发 |
①林草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清单、照片、发票复印件。 ②林草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三)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四)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五)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
2 | 罗源县林业局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跨县域连锁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①林草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清单、照片、发票复印件。 ②林草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三)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四)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五)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