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西LNG二期管网工程(罗源段)项目建设,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设计方案(路线)调整许可申请(具体位置详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或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如下: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23日
联系地址: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空间规划科
联系人及电话:林春辉 26828187
特此公告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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