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的公示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7-25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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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将罗源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电话或书面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实名向罗源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591-26891916

  

 

                                                           罗源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罗源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自查自评报告

罗源县自2021年获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及省、市农业部门工作部署,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将我县创建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加强领导组织。罗源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长的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了《罗源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农业、发改、财政、食药、商务、质监、粮食等部门制定职责分工,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

2、强化绩效考核。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有力有序推进,我县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占比权重,印发《罗源县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的年度考核,权重高于5%。农业部门和市场部门分别制定出了考评方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单独考核。

5、加强规划计划。印发《罗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罗政〔2021〕号)、《罗源县“十四五”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期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过程、全产业链监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要求,推动我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6、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均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2021-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经费140万元,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建立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建立我县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农资经营监管名录,屠宰企业监管名录,农贸市场经营者名录,确保辖区内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100%纳入监管名录。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2.加强人员培训。采取展板、科技手册、技术明白纸、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农民田间学校、农业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推广安全清洁生产技术,普及科学种养知识。举办走进“农产品质量县”宣传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线上培训、追溯制度并行培训、村级协管员培训、健康养殖技术、新型农民培训、田间农民培训等多期培训班,全面提升农业生产主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素质。

3、加强过程管控。一是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不定期开展培训、巡查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落实生产档案记录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安全。二是屠宰企业制定了《生猪肉品流向登记制度》,并安排专人进行定点监管,从生猪进场、屠宰、检测到肉品流向均有完整记录,实现肉品质量可追溯。

4、严格产品自检。一是通过给企业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开展自检,企业委托乡镇监管部门开展快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检测。二是屠宰企业制定了《畜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畜禽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制度》,县屠宰站、驻场官方兽医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猪屠宰企业落实了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三是我县无农产品收储运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商超均制定了《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台账制度》、《食品安全快速检查工作制度》,落实了抽查检测制度,对市场的农产品开展查验和检测工作。

5、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对规模化养殖场和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专项检查。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强化我县农资市场管控,建立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及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资监管名录,截止目前,已备案农药经营企业32家、兽药经营4家,肥料经营32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2家。

2、规范农资店经营。一是制定了《罗源县农资经营单位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县植保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台账记录及农资信用等级认定等情况;二是制定了《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利用与处置制度》,印发《罗源县肥料、农药包装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农药经营场所负责回收其销售的农药使用后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与环保、住建部门协调,设立总回收站,对回收的肥料、农药废弃物进行处置,防止产生面源污染。三是制定了《罗源县实行限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我县有1家限用农药经营企业,证照、经营台账、制度齐全、规范;四是制定《罗源县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全县共有4家兽药经营企业,经营规范未销售违禁药品;五是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全县备案畜禽养殖场自配料生产企业9家,签订《自配料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定期开展监督抽查,未发现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添加剂。六是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我县目前共有农资经营网点32家,以县农资配送中心为龙头,农资连锁店为网络,发挥供销社传统优势,对连锁经营网络范围内的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等主要农资商品实行“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4、强化农资平台管理。依托福建省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实行农业投入品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截止目前,全县32家农药经营企业、32家肥料生产企业、4家兽药经营企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2家均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管理。

5、强化质量监测。一是制定了《罗源县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农资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不定期开展农兽药使用培训,二是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强化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2021年以来,县级开展农产品快检16343批次,开展定量监测1635批次。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2、强化日常巡查监测。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查巡查监测制度,2021年以来乡镇开展农产品快检126125批次。

3、强化信息公告。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福州行政执法栏目等网站发布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强化执法检查。结合开展春季、秋冬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治理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豇豆药残问题治理攻坚行动,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等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

2、强化依法查处力度。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制售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100%查处,2021年以来,累计查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18件(私宰5件,农药3件,饲料1件,种子2起,检疫类5件,农产品质量安全2件),罚没款22.1752万元;移送公安3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针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发现的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4、强化应急处置制定了《罗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罗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1、加强环境监测。一是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每年完成上级下达罗源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省控点样品采集和检测任务,2021年、2022年分别完成30个和8个样品采集和检测。对410.11亩安全利用类地块实施土壤钝化等安全利用模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以上。二是加强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印发《罗源县违法违规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方案》,将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河湖长工作考核,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建立示范点,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5%。

2、强化标准入户。制定农业主推技术、砂糖橘种植技术规程、秀珍菇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活鸡生产操作规程、黄桃种植技术规程,通过发放技术明白纸、举办标准化培训班、深入基地指导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方式,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加强技术推广应用。一是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加密监测预警、及时应急处置,因地制宜,分类分策指导科学防控,提高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率,实现减药控害。2021年、2022年农药减量分别为2.88%、2.3%,主要农作物共推广绿色防控技术29.47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17.02万亩次。。二是推行配方施肥技术。发放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培训,引导农户科学施肥。三是推行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兽药使用技术。举办健康养殖培训,指导养殖生产主体安全用药。四是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完成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其中:食用菌2个、茶叶1个、畜禽养殖1个),完成2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报。

3、强化质量安全认证。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指导企业运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开展种养殖生产活动。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初次办证和到期换证的企业进行补助奖励。截止目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共计54个,其中18个无公害农产品、34个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2021年以来新增26个“三品一标”农产品。“三品一标”种植面积达到总播种面积的40%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1、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县、乡(镇)、村三级监管体系。在县级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乡(镇)级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确定了2名监监管和检测人员,负责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村级招聘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2名,负责辖区农产品主体备案及日常巡查检查工作。

2、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挂靠在县农科所检测室面积达600余平方米,检测设备60多台(套);取得20项有机磷类农药残留检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全县11个乡镇均设立农产品检测室,配备农残、兽残检测仪器设备。

3、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我县高度重视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为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于2019年整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组建成立了罗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41人,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展“瘦肉精”检测;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抽查等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执法。

4、设备条件建设。我局采取县级统一采购的方式,配备补齐县乡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我局立足农业职能,建立乡镇网格协管员队伍、制订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以上。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1、完善制度建设。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加强与企业调研沟通,健全我县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要求我县企业,严格落实制度上墙制度,按照有关生产章程开展农业生产活动。我局不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检查和业务技术指导,强化我县制度建设水平,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水平。

2、推进创新机制建设。推行社会共治,结合我县特色农产品食用菌、茶叶种植传统优势,发挥食用菌、茶叶行业协会作用,将食用菌、茶叶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积极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积极落实我县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产地准出、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推进产销衔接,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农资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

二、创建典型经验

1、创新网格化监管。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模式,由县级统筹保障,乡镇组织招聘,全县共招聘2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采取智慧监管平台化管理。主要开展主体备案、宣贯指导、巡查检查等工作,协助县、乡两级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协管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网格协管员工资标准(2691元/月),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考核机制,由乡镇每季度或半年开展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2、秀珍菇全产业链生产。罗源县依托食用菌研发中心,利用福建省农科院食用菌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菌物研究中心、中国学科院微生物研究所专家和技术人员研究成果,筛选出适合罗源栽培的新菌株2个;选定适应罗源栽培的基质配方2种;构建移动打冷和温湿气一体化的栽培工艺2项;创新菌包集中生产供应和三产融合发展两种模式;开展保鲜鲜品批发和小包装进超市两种销售;开展秀珍菇脆片、饼干、方便面等深加工生产;采用标准化生产规程,形成了一个涵盖菌种制作、菌包生产供应、设施化栽培、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在内较完整的秀珍菇产业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提质增效。

三、存在问题

1、散户和小规模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散户和小规模生产主体素质较低,规模化程度不高,生产者缺少自我监督和约束限制,而且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质量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还没有在生产上得到完全实施。

2、产地准出难。群众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作用认识不足,市场上带有合格证/追溯凭证的农产品未能实现优质优价,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尚未完善,无法形成倒逼机制,以上诸多因素导致农产品生产主体(特别是规模小的生产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的主动性和执行力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强调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断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2、加强生产过程控制

重点推广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病虫害、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以及畜禽健康养殖等技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按照“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产品无害化”的要求进行生产。

3、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实名购买制度,组织力量开展安全、低毒、生态、高效替代农资的筛选、示范和推广工作,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4、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队伍培训,不断增强其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乡镇监管机构条件装备建设,加快更新检测仪器设备,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对工作考核涉及的各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99分,创建工作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