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29日至9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政治监督,推动解决了制约改革发展的一些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李瑞瑞在反馈时指出,2021年以来,县政协机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各委室工作有序开展,连续3年被评为执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和绩效、平安建设考评优秀单位。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二是依法履职不够到位。三是委员管理服务工作有待加强。四是风险防范有短板。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六是落实财经制度有偏差。七是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八是抓党建工作还有欠缺。九是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十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十一是整改成果运用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李瑞瑞提出了3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深学细悟笃行。二是增强履职尽责实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家、组、点”基层联系网络,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持续做好委员学习培训、委员履职考核等工作,激发委员履职积极性,优化机关各委室的沟通交流、团结协作机制,不断凝聚工作合力。三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各委室负责人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在实处,持续推进整改常态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奋力开创政协机关工作新局面。
郑锦峰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过程各方面,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促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二是主动作为、强化担当,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敢于动真碰硬,带头整改自身问题,主动领办难点问题,对巡察整改“亲自抓、亲自管”,以整改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扎实推进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见真章、出实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三是标本兼治、巩固成果,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机关要认真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单位的各项工作在健康、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以反馈问题为切入点,扩大整改范围;以有力举措为着力点,提升整改质效;以建章立制为落脚点,巩固整改成果。
林辉表示,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坚决统一思想,坚持政治定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既要打好“攻坚战”,对已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管理,又要打好“持久战”,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三是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坚持把抓问题整改与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切实加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新时代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上来,为全面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贡献政协力量。
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申友国,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周晓文,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李霖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县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叶丹列席会议。
县政协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