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畲山水景区门票价格制定决定及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4-3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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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县发改局依法开展制定罗源畲山水景区门票价格制定景区门票价格相关工作,现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作出的关于罗源畲山水景区门票价格制定景区门票定价决定及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罗源畲山水景区门票价格制定景区门票定价决定

(一)罗源畲山水景区门票价格制定景区门票价格为54元/人次。   

(二)优惠措施建议:罗源畲山水景区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价格政策及优惠政策。

二、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参加本次听证会大部分代表认为,畲山水景区现为国家3A级景区,为了给顾客营造轻松、舒适、愉悦、安全的观光游览环境,满足游客需求,公司进一步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如提高服务品质、扩大规模、完善住宿等相应配套设施,同时加强景区的策划规划,通过设立微信公众号、开通网上订票服务以及通过新媒体加大景区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后续应陆续投入资金进行景区升级改造,加强对景区的环境保护和人文景观的维护,进一步提升景区的观赏价值。为了景区可持续发展,需收取景区门票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和提档升级。原则赞同听证方案一。

(一)听证会代表提出关于推动景区创新方面3点建议均予以采纳。这些建议切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提出创新旅游发展业态、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等发展思路。

(二)听证会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景区管理方面3点建议均予以采纳。建议符合《旅游法》第四十二条: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设施等规定。

(三)在景区门票定价方面,结合成本调查情况,并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情况、消费者承受能力以及参考我县现有景区门票价格和听证会参加人大多数人的意见等因素,拟定罗源畲山水景区门票政府指导价格按第二方案,即54元/人·次,福建省畲山水景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向下浮动。

特此公告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月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