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2025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5-05-1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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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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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罗源生态

环境局

系统内普法 党组中心组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企事业单位、宣传册、宣传栏、LED屏等

1、编印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

2、开展环保法律培训及讲座;

3、设点宣传等方式。

一年两次
干部职工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2

福州市罗源生态

环境局

社会面普法 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事业单位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企事业单位、宣传册、宣传栏、LED屏等

1、编印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

宣传;

2、设点宣传等方式;  

3、入企宣传。

1、结合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单位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以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执法过程中普法 企业主体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1、贯穿于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向企业主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结合“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静夜守护”专项行动等,向企业主宣传环保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