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罗源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罗源县民政局分配使用中央、省级及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96.8万元,其中下拨乡镇、村及养老机构835.04万元,局本级安排使用61.76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项目。
二、下拨乡镇、村及养老机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规模
2024年,分配乡镇、村及养老机构资金共835.04万元。
2.支持方向
支持养老事业发展835.04万元。主要支持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长者食堂老年助餐引导补助、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市级奖补、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升级改造补助。
3.执行情况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21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76号)89.2万元用于老年人服务类项目(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我局分配松山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电机房工程及灾后边坡除险治理工程7万元、飞竹镇敬老院灾后改造提升项目80.2万元、大项村农村幸福院灾后修复2万元,分别于2024年7月拨付大项村幸福院2万元、2024年10月拨付飞竹镇敬老院30万元、2024年12月拨付飞竹镇敬老院24.8948万元、2025年2月拨付松山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1876万元、2025年4月拨付飞竹镇敬老院4.285836万元、2025年5月拨付松山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0.6624万元,剩余21.169364万元将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4〕69号)9万元,我局于2024年11月拨付罗源县凤山镇闽凤社区、松山镇北山村、碧里乡廪头村、中房镇王沙村、白塔乡凤坂村、西兰乡西兰村6家长者食堂各1.5万元,用于长者食堂老年助餐引导补助;《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下达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174号)200万元,我局于2024年6月、7月、9月、12月拨付罗源县松山镇滨岐社区总计200万元用于滨岐社区嵌入式家园建设补助;《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2023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闽财社指〔2024〕47号)36.84万元,我局于2025年2月拨付罗源县爱心护老院、罗源县白塔乡敬老院等9家养老机构35.75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剩余1.09万元结转用于2024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下达下达2024年城市家园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市级奖补》(榕财社指〔2024〕107号)200万元,我局于2025年1月、2月拨付白塔乡总计200万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市级奖补;《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下达2024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补助》(榕财社指〔2024〕105号)300万元,我局安排霍口乡人民政府300万元用于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补助,目前项目暂未开工,资金预计2025年12月前下拨。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数量指标≥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补助养老机构数≥9家,当年实际完成9家;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街道(乡镇)层面长者食堂数量≥6家,当年实际完成6家;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100%,当年实际完成值100%。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的养老机构数≥9家,当年实际完成9家;受益的长者食堂数量≥6家,当年实际完成6家;受益的乡镇个数≥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
经济成本指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标准≥200万元,当年实际完成200万元。
满意度指标:“12345诉求件回复满意度”完成98%。
三、局本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规模
2024年,局本级项目资金共61.76万元。
2.支持方向
(1)支持养老事业发展58.76万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养老及救助工作专项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联系人:林朋基、谢君函,联系方式:0591-26807921、0591-26821313。
(2)支持“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发放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
项目联系人:王惠平,联系方式:0591-26850597。
3.执行情况
局本级项目资金列入民政局部门预算,支出相关情况随部门决算公开。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低保中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覆盖面≥100%,当年实际完成100%;购买养老及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数量≥1个,当年实际完成2个。
质量指标:政府购买养老及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合规率指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资金使用合规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时效指标:孤儿助学金发放及时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社会效益指标:“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受益孤儿人数≥2人,当年实际完成2人;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当年实际完成100%
经济成本指标: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指标≥100元/人/月,当年实际完成100元/人/月。
满意度指标:“12345诉求件回复满意度”完成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