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罗源县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8-11-0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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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县残联康复工作总体要求是:落实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紧紧围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的目标,结合实际,抓好康复各项工作的落实。主要康复工作规划如下:

一、落实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全覆盖。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0-6岁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康复训练救助补贴18000元,每月最高补助1800元,每年度补助不超过18000元;7-14岁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康复训练补贴8000元,每月最高补助800元,每年度补助不超过8000元。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应补尽补。

二、全面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是“十三五”期间残联康复的重点工作,也是当前康复工作的重要抓手。县残联要健全完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点着力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评估机构、服务机构的健全和完善,以及街道(乡镇)村居康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实施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地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实施,确保年度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录入率不低于70%

三、深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落实市残联、市发改委、市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福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残联[2015]130号)及“印发《福州市残联、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福州市‘十三五’期间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残联[2016]160号)精神,今年要着力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将残疾人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率。

四、做好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工作。

按照福州市残联、福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州市残疾人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残联[2017]101号)执行,继续完善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残疾人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补助实名制的档案资料。

五、认真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救助工作。

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和住院补助,按照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州市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和住院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残联[2017]107号)精神,依托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开展精神病患者社区防治康复救助。

六、加强备案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监督。

根据《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8]31号)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全力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跟踪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档案。

七、加强康复人才培训。

按照“十三五”康复人才建设实施方案及任务要求,统筹安排好康复业务培训工作,注重结合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联络员培训,统筹抓好乡镇(街道)及村居康复员和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做好选送有关专业康复人员参加中残联和省市残联举办的专业培训工作,提高康复业务技术水平。

八、加强康复专项经费使用管理。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三五”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17]12号)有关规定,细化制定本县(市)区残联康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本级财政年度康复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加大资金投入,并完善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