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9-02-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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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渔业方面 

    (一)渔业经济稳中有升 

  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积极开展养殖新品种引进和新模式应用,优先发展设施渔业,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引导湾内退养户转移至湾外继续发展养殖,目前约有1000户鲍鱼养殖户。湾外已成为我县渔业产业核心区。2018年罗源县水产品总产量196781吨,比增6.13%。其中海水捕捞12625吨,比增-11.05%,海水养殖168026吨,比增7.12%,淡水产品产量16130吨,比增12.29%;总产值53.43亿元。比增3.82%。 

  (二)开展推广养殖新品种引进和新模式应用 

  开展推广养殖新品种引进和新模式应用,引种大海马工厂化养殖、云龙斑网箱养殖、红鳌鳌虾稻田综合种养等。重点抓好农渔综合种养,稻田、莲田、茭白田套养鱼、虾、螺、鳅等。在飞竹镇秀岭、马洋村推广示范稻渔生态综合种养成功模式基础上,总结出一套适合本地养殖的经验与模式。今年,飞竹、中房、霍口、西兰四个乡镇推广农渔种养面积近3000亩,预计亩增经济效益1600-1800元,全县农渔产品增加产值近1500万元。与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县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教学与科研基地2个。 

  (三)发展设施渔业 

  引导扶持企业发展设施渔业,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在起步、白塔、凤山新发展3家鳗鱼工厂化陆基养殖场,新建43000平方米养殖池,目前均已投产。福建省农兴海洋渔业有限公司、罗源县兴水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罗源县长兴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分别在鉴江镇井水村、松山镇北山村、碧里乡牛澳村开发南美白对虾陆基工厂化养殖基地。目前全已投入陆基生产的养殖池达27000平方米,夏冬两茬商品虾质优价高,取得初步经济效益。 

  (四)修编《罗源县水产养殖规划(2018-2030年)》 

  委托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开展罗源湾外海水养殖和山区淡水养殖的资源、环境、现状等调查,修编《罗源县水产养殖规划(2018-2030年)》,建立水产养殖水域长效管理,促进水产养殖健康持续发展,6月2日由县政府颁布实施。 

  (五)开展水产养殖疫病监测。重点做好鲍鱼、白对虾养殖病害防治,今年已完成鲍鱼、白对虾养殖病害检测省、市下达的20批次任务(鲍鱼10批次,白对虾10批次)。完善罗源湾外养殖水质和赤潮监测工作,在吉壁村举办赤潮预防知识培训班,受训养殖户43人,8月份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组织全省水产养殖病害研讨会在罗源县召开。 

  (六)落实惠渔惠农政策。开展渔业免费培训,包括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安全生产、赤潮防范等。开展渔业燃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发放2017年度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小型渔业船舶燃油补助资金276.1705万元。落实渔业保险,发挥渔工保险降低渔业风险,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民利益的作用。2018年福州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补助11项,补助金额42多万元;县级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项目验收也基本完成,预计惠及十多家涉渔企业,补助金额达130多万元。 

  (七)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严厉打击水产品养殖、育苗过程中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强“一品一码”体系建设,对全县水产养殖场、鳗鱼场开展禁用药残留物抽查,渔业生产三项记录,渔业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监管,要求水产品监测抽样点具有代表性,样品来源清楚,确保样品可追溯。今年我局共抽查大黄鱼苗、鲍、沙蚕等46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全年任务数(共44个)的104.5%。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检查20家育苗场和养殖生产单位,对16家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立案查处育苗生产单位药残超标案件1起,销毁药残超标大黄鱼苗种703142尾。该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已破案。 

  (八)渔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真开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加强渔船和涉渔船舶管理,防止渔船越界生产,防止敏感事件发生。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定《外来避风船舶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和《渔船回港避风和海上人员撤离管理办法》,补齐防台防汛短板。1-12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377人次、执法船艇34船次、执法车辆101辆次,港口86个(次),登临渔船检查1047艘次。认真开展年度渔船营运检验工作,由县政府办转发我县年度营运船检工作方案,在全县3个乡沿海镇、24个沿海村居张贴有关通知22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集中开展船检工作。通过渔船检验698艘。其中:受理初次检验2艘、委托其他机构检验3艘,图纸审核2艘。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各类宣传、培训、检查活动6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50多份,在4月28日举行防台风应急救援演练,演练模拟遭遇强台风带来的风暴潮影响,各乡镇不同程度出现低洼地带受淹、地灾点塌方、水利工程损毁、海上船只受困等情况的应急处置。查处案件3起,其中2起违反伏休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已破案,1起违反渔业安全规定,罚款人民币0.35万元,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目前已整改到位。另2起严重违反伏季休渔规定,被省总队列入黑名单,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海洋方面 

  (一)“海漂垃圾”治理和海洋环境整治工作。非经营性岸线海漂垃圾清理由罗源县美城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进入常态化管理。今年8月份市海漂垃圾整治工作年度第一次考评全市第一名,截至目前,市海漂垃圾整治工作在月份考评中平均成绩全市第一名。 

  (二)积极开展近海岸带环境整治工作。继续开展罗源湾海岸带环境整治,今年在碧里湾整治互花米草588亩,种植红树林秋茄约110多亩。 

  (三)红树林海岸公园。开展罗源湾红树林海岸公园一期工程建设,主要为红树林入海栈道与人工沙滩,7月份工程竣工并对外开放。红树林入海栈道总长约200米,宽约2米,蜿蜒曲折穿梭于红树林中间,在原有人工沙滩建设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上,续长建设100米仿生态人工沙滩,极大优化海岸带环境,吸引大量游客前往参观。 

  (四)开展海洋环保宣传,落实海岛生态保护任务。开展凤山诗社创作诗词楹联活动宣传海洋环保等,落实无居民海岛开发与利用调查,提出了我县第一批海岛开发名录。加强海岛执法巡查,严禁违法开发使用无居民海岛。 

  (五)打造蓝色海湾。我局委托国家海洋局东海海洋环境调查勘察中心编制《罗源湾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2018-2023)》、《罗源湾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目前规划与方案已由县政府上报上级部门《罗源湾海洋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2018-2023年)》于2017年7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8月下旬已向市海洋与渔业局上报该项目。《罗源湾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上报省、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并已录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海洋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库,并由省海洋与渔业厅上报国家海洋局项目库。 

  (六)落实海洋执法。继续推进罗源湾退养扫尾和海区监管工作,防止禁养区养殖回潮,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措施,开展“蓝剑”、“碧海”、“海盾”、“护岛”、“银滩”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非法使用海域、破坏海洋环境、违规使用海岛等违法行为。1-12月份共巡查检查140次、巡查岸线82次、拍摄岸线和海域照片1500余张;出动执法人员75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22车次,行程5020公里。检查填海造地项目20次、海岛32次;立案查处非法填海案件1起和非法占用海域案件1起,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七)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装备力量。计划在松山镇迹头渔业避风锚地建设海洋与渔业执法码头,目前已完成地形水深测绘。建造两艘29米海监渔政执法艇,目前已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 

  (八)“海上福州”项目建设。牵头我县“海上福州”项目建设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我县16个项目列入“海上福州”建设,年度总计划投资46.11亿元,至目前实际完成投资30.96亿元,除两个暂停项目(白塔乡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和开发区水上飞机项目)以外,其他项目进展均按序时进度完成,1-8月份在全市排名第五。 

  三、落实上级重点工作部署方面 

  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目前已完成3任务数;组织我县涉渔企业参加“6.1”国际渔业博览会;落实涉海涉渔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起;开展全省围填海现状调查工作;落实“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做好用海服务工作;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将适合落地水产产业扶贫项目的1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列入水产产业扶贫工作环节,重点推进技术要求低、投资省、见效快、劳动人员密集的稻田套养鱼、虾等水产项目。 

  四、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建设 

  扎实推进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修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水平,落实信息公开,2018年完成水产苗种许可证核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32项 

  、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海洋方面:进一步加强海上福州项目建设2019年项目数16个,计划投资额43.2亿元,争取在13个参加考评县市区中排名靠前;做好湾外养殖用海项目的海域确权发证工作;落实罗源湾退养海域监管和湾外养殖用海监管;做好蓝色海湾——《罗源湾海洋生态修复与整治》项目申报,争取国家部委批复;继续开展大米草整治和罗源湾红树林海洋公园建设,进一步扩展红树林栈道和人工沙滩等;做好海漂垃圾治理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渔业方面: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积极开展养殖新品种引进和新模式应用,发展设施渔业,深海网箱,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2019年争取完成渔业产量20.4万吨,比增3.67%,预计产值53.45亿元,比增2.1%;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工作,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根据新修订《罗源县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8-2030)做好养殖证发放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重点乡镇、重点村做好渔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落实稻渔综合体产业发展和国家级示范区建设。 

  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12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