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民政局关于公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罗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4-0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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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罗源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19年以来,我局先后共6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局领导就推进法治建设进行多次批示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召开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和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学法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定期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民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同时,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福州市新闻网在线网站及法宣云平台学习有关政策法规,26名在职干部职工通过参加市司法局、人社局、法宣办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2019年,结合文化三下乡等活动,通过进村入户方式,发放宣传手册、宣传《低保条例》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引导群众知晓民政领域惠民政策。

3.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今年来对行政服务事项的项目与服务指南内容进行了4次修改,对行政审批系统、省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系统同步修改,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管理,确保严格依法审批,做好登记服务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精神,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7月底前将自情况报送我局,凡未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2019年未发现上述违规收费行为。

(二)2019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19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62件;出具行政处罚0份;行政监督检查2次;实施行政强制0次;做出行政确认2735份;开展行政征收0次;行政给付653次;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其他行政行为0次。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19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0件;涉及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及时更新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19年,经清理,对1名符合规定、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公布。

(五)2019年度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2019年度,我局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未起草(含代拟稿)规范性文件。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民政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还不够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机构改革后,我局部分职能划归其他部门,其他部门部分职能又并入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执法人员组成不够合理,同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学习和工作经历各不相同,执法人员离综合执法所要求的法律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还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制度不健全,法规不完善。民政工作是党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整个民生保障中发挥最兜底的作用,在发展民主中承担着最基础的任务,关乎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国家对民政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行政法律法规没有统一的法典又没有有关机关进行法律解释。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罚起来没有法律依据,致使很多问题难以解决。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共罗源县委办公室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委办〔2018〕174号)文件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定期听取、及时研究民政领域“扫黑除恶”、村(社区)主任履职情况等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局律顾问制度,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在罗源县政府网上公开社会救助、低保,“双随机抽查”等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民政工作事项。同时,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民政领域群众利益突出的问题,通过开展自查、分析、整改和落实。着力解决社会救助“错保、漏保、人情保”、殡葬歪风陋习、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老区苏区扶建发展不平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不够等民政领域工作中存在的“温差”“偏差”“落差”,以“为民服务解难题”为首要目标,扎实办好民生关键“小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宣传教育上下工夫。充分调动局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利用重大节假日等大型活动的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现代法治理念以及婚姻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基层政权建设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强化队伍建设,在提升整体素质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建立与民政工作宗旨相统一的行政执法规程,建立健全政执法操作程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公布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执法信息,增强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民政部门及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制度建设,在坚持长效监管上下功夫。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坚持“法治民政”建设和完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相结合,把民政法制建设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