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城建监察大队关于2022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3-02-1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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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2022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方案,推进依法行政,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依法执法情况

  1、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情况:(1)2022年我大队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再提升,努力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共作出准予许可决定462件(其中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354件、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107件),无不予许可决定案件。(2)2022年我大队持续加大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立案处罚284件(罚款284件),罚没金额共计约26.65万元。

  2、行政检查及行政征收情况:我大队对7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开展检查工作,2022年共计开展56次。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均及时公开至政务网站。大队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收费管理,2022年共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约47.47万元。

  3、“两违”工作情况:根据《罗源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54号)会议精神,城区及滨海新城“两违”工作由自规部门移交大队负责,8月至12月大队共强制拆除违建41宗,控违面积达866.62平方米。

  4、规范两车情况:2022年大队在城区合理范围增划约500个二轮车辆停车位;加大违停电动车查处力度,强化共享单车企业监管,督促考核不达标企业缩减投放量,清退不符标准企业。2022年清退1家不达标共享单车企业,核减共享电动车投放量1500辆。

  5、户外广告管理情况:制定我县户外广告管理实施方案,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把关广告牌匾设置。对未经审批、设置不合规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店牌店招及户外广告予以整改或拆除。2022年拆除及整改违规广告牌和店牌店招250余处。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1、落实执法公示制度

  (1)严格落实事前公开。我大队已在罗源县政府官方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模块事前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其中行政收费目录清单及裁量标准根据市城管调整文件进行调整并公示最新版本,其他无变动。

  (2)严格落实事后公开。大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大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许可办件462件,通过系统对接在信用福州公示,大队行政处罚案件284件,由经办人通过信用平台上传信用福州进行公示。2022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检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落实执法音像记录和调取查看制度。大队执法活动通过执法仪全程音像记录,并定期上传执法记录采集仪,保证实时调阅记录。目前大队配备可供正常使用执法记录仪10台,执法记录相机2台,执法无人机一架。2022年大队上传采集仪执法全过程记录视频511条。

  (2)推进案卷文书制作不断规范。根据市城管委下发、更新的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样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大队不断规范执法文书制作。2022年配合司法局开展每季度的案卷检查,积极参加市城管委组织的案卷检查交流会,同时咨询外聘律师,认真整改检查通报的问题,确保执法文书完整准确规范。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大队已成立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小组,法制审核人员不参与执法活动,负责监督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由大队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法制科工作人员任组员,负责大队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秉承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的原则,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标准(自然人罚款1万元及以上,法人罚款3万元及以上),2022年经法制审核决定的重大执法案件6件。

  (三)持续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1、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大队外聘法律顾问1名兼任公职律师。每年签订聘用合同,为大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参与执法普法行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法律法规授课培训等。并根据《罗源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对法律顾问进行年度考核。另外,大队已制定《鼓励在编人员申请公职律师计划》,鼓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在编人员申请公职律师。

  2、注重法律法规培训。为提高法制审核人员及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法律素养,大队邀请驻队律师授课,组织开展内部法律培训会。2022年大队组织开展各类法律培训会4场,同时各中队每季度开展执法业务轮训,参加研讨会及培训人员共180余人次。

  3、深入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法律保障;充分发挥律师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协助处置疑难复杂的执法事项和说服沟通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第三方监督作用,督促执法人员依法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案卷文书制作,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法制化建设。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2年大队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两违”查处工作执法主体不适宜

  因福州市城乡规划执法职能转移,为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执法工作机制,确保城乡规划执法工作有序衔接,根据《罗源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罗委办〔2018〕183号)文件精神及罗源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18号)精神,县住建局委托给县城建监察大队的城乡规划执法职能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罗源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54号)精神,由城建监察大队牵头做好城区及滨海新城违建管控和查处工作。鉴于大队目前无城乡规划执法职能,开展违建管控和查处工作存在主体不适宜的问题,后续若出现违建相关行政应诉案件,可能存在败诉隐患。

  (二)城市管理顽疾问题久治不愈

  由于城市管理对象的动态性和反复性,一些长期困扰城市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流动摊点、“牛皮癣”、“两车”违停等顽疾,此类行为违法成本低、突发性高、反复性强、整治难度大,短时间内还无法得以有效根治。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大队将进一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在市容管控、违章建设管控、渣土运输消纳等管理执法力度不松懈的基础上,继续对执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完善行政执法考核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大队内部管理考核制度,采取培训加考查的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各项制度落实。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执法,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重点,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城管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将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活动以及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载体,结合工作重点开展城市管理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三)组织学法活动,树立法治理念

  组织开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组织队员每年参加宪法学习、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会或者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两次以上。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罗源县城建监察大队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