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办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福州干部在线学习网”完成包括法制教育在内50课时以上的在线学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县金融机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培训学习。组织开展法治培训,重点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人员运用《条例》水平,强化地方金融监督组织监管;参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的法治培训2次,参与市地方金融局组织的法治培训2次。
二是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6月组织在福州罗源湾海洋世界旅游区,开展罗源县“全福游 防非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金融知识、风险警示教育等方面开展普法宣传;8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我县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普法宣传;9月结合“防非反诈 幸福老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针对养老领域的普法宣传;12月结合“防非宣传进两店”宣传活动,开展针对茶叶、黄金珠宝等领域的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处非联办发起的征集“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活动,全县共报送14个作品。
三、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常态化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等机制,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持续性开展防控金融风险及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金融乱象整治,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二是稳步压降非法金融活动。组织修订并印发《罗源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罗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罗源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全力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全面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举报奖励等工作,有力稳控非法集资活动。2023年末,全县新发非法集资案件6起;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案件共18件,奖励金额7500元。
三是有序处置案件风险。2023年,我县未发生重大风险、重大案件,未发生跨地区非法集资案件;对处置完毕、社会面平稳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由县法院及时结案;针对群众举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线索,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采取约谈化解等方式,积极化解风险。
2024年,我办将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风险,预警防范增量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聚焦“民间标会”,开展“亮剑行动”,依法化解地方金融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罗源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