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治建设理论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乡两委领导率先垂范,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把握核心要义,注重学用结合。
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围绕行政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容易出现瑕疵的“文书制作”“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等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各类执法培训工作,增强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结合重要宣传节点,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的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二)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由乡平安办牵头组织宣传办、司法所等部门,结合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宣传内容,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针对在校学生、乡企经营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按照县依法治县办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
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2023年,洪洋乡政府与北京市京师(福州)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相关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一是积极参与乡政府的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列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就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等各项重大决策、制度建设等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协助草拟、修改、审查以乡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的合同。二是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乡政府开展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对乡政府作出各项执法行为进行跟踪、指导及事后维权。
三是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开展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通过直接面对群众,开展沟通,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定期组织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特别是在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期间,组织各村深入对涉稳隐患、矛盾纠纷、涉访、涉军和三跨三分离等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逐人成立“一人一专班”,掌握动态信息。
四是创新“1436有事好商量”工作法。今年,我乡在厝坪村成立由“村两委+法律顾问+乡贤”的志愿调解队伍,结合“1436有事好商量”工作法,依托“榕树下”“板凳攀讲”“厝里协商”“圆桌茶话”等平台群策群力,探讨解决矛盾纠纷办法。设立“厝里攀讲堂”,探索“厝里攀讲·有事好商量”民主议事模式,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活动形式有待创新,宣传力度有待提升。宣传过分依赖于“摆摊式”宣传,宣传形式方法有待需进一步挖掘创新。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工作人员中,专业法律人员较少,需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执法培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
三、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给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不断强化乡党委的主角定位,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所站、乡直单位人员任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二是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动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把全面依法治乡纳入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四、2024年法治建设工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做到法治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把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抓好教育培训。加强普法工作的重视,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全方面开展执法人员理论学习、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及辖区实际情况,拓宽宣传渠道,改善宣传方式,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规范执法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优化执法流程,规范取证行为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同时严格执法文书管理,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档。
四是弘扬“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力度,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组织村法律顾问深入村居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配合调解员、普法宣传志愿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洪洋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