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旅游事业局 发布时间: 2017-12-2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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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业,局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7〕41号)、《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及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旅发行〔2017〕14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榕安办〔2017〕160号)、《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榕食安委〔2017〕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榕安办〔2017〕158号)、《罗源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罗安办〔2017〕80号),及近期反恐办关于加强反恐工作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县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罗源县旅游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源县旅游局

  2017年12月25日

  罗源县旅游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县)委、市(县)政府统一部署,县旅游局决定在全县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与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2018年“两节”“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深刻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在全县所有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突出旅行社规范旅游用车、导游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范、预警机制、特殊旅游群体(老年夕阳红和学生寒期旅游)、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演练的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 

  (二)突出A级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餐饮、易燃易爆物品、游乐设施和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大型旅游节庆和旅游活动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消防安全、反恐等预案制定和演练的风险排查与隐患整治; 

  (三)突出旅游星级饭店用气用电、食品质量、停业装修、 

  密集场所反恐怖袭击、特种岗位设备设施、安全操作的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 

  (四)突出旅游管理部门巡查督查发现隐患问题以及市、县两级已完成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点“回头看”检查;督查旅游企业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县旅游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行业管理科负责人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三个必须”要求,在旅游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 

  四、时间安排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3月底结束,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随机督查”方式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17年12月31日)。动员、督促、指导旅游企业结合岁末年初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管理等全面开展企业层面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帐,列出安全风险与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1日-3月2日)。突出元旦、春节期间对涉及旅游部门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大型旅游集会、节庆活动等审核批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加强A级旅游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集中开展检查,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3月3日-3月31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回头看”检查,对照台账清单逐一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开展节后复工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设施设备启用前的维护检测与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要总结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要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风险会商,针对性地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针对今年来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系列活动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执法,精准打击,持续着力,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依法从严从速从重执法。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对已经整治销号的隐患点要加强复查,防止隐患问题“回潮”,确保闭环管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督促跟踪与巡查管控,严防死守,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鼓浓工作氛围。要加大宣传推动力度,多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提炼、总结、报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大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曝光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督促及时改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联络员:郑梦熔             联系电话:2682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