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科室,交投公司,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
2018年春运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市交通委关于加强春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将组织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经研究决定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23日至1月30日
二、检查组组成
总组长:董志汤 局长
第一组:检查228国道碧里至鉴江段工程项目;
鉴江至城澳段工程项目。
组 长:彭建松(副局长)
成 员:许 杰、董建伟、庄士伟(兼联络员)
第二组:检查104国道五里至白塔段工程项目;
寄递企业。
组 长:林蔓文(副局长)
成 员:李 辉、林劲松、翁恩霖(兼联络员)
颜威东、辛 晟(兼联络员)
第三组:检查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及绿化景观工程项目;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组 长:杨增泉(总工程师)
成 员:郑思尧、林孝金、黄丽艳、李恒祥、
林荣杰(兼联络员)
第四组:检查道路客运企业、公交、出租车企业、旅游包车企业,客运场站、航运企业。
组 长:朱庆华(县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 员:郑国信、林 靖、周丽娟(兼联络员)
第五组:检查货运(物流)、维修企业和驾培机构。
组 长:张宝健(运管所副所长)
成 员:范尚颖、杜光彩、黄晓燕(兼联络员)
第六组:路面执法与游艇俱乐部执法。
组 长:赵康平(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徐才勇、黄宏锦、郭健、肖清(兼联络员)
三、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组将以查机构、查人员、查制度、查措施、查台帐、查落实等“六查”为主要内容,检查我县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市交通委、县委县政府以及我局部署关于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1、春运安全组织领导。各单位各企业贯彻上级关于春运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是否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安全职责,推进春运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春运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受理、查处工作制度。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签订春运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责任到岗、到人;春运前是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逐一整改到位;各单位各企业领导是否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春运组织和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应急运力的保障工作等。
3、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是否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情况,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确保应急运输车辆、船舶、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建立健全与气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是否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二)道路运输方面
1、强化驾驶员管理教育。春运前是否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制定疲劳驾驶预防措施,配齐配足客运驾驶员合理安排休息;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限定等。
2、加强营运客车管理。客车车辆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春运要求,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在发车前做好乘客佩戴安全带宣传和劝导;客车凌晨2点-5点客车停止运行和接驳运输试点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在发车前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对客车站外组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查处情况等。
3、加强客车的动态监控。道路运输企业是否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按规定对道路客运车辆安装和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其中卧铺客车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是否具有视频功能;是否配备专门人员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客车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
4、加强公交安全管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的情况,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和使用情况,车厢醒目位置灭火器、应急锤配备情况,逃生窗应急击打点标志是否准确规范;公交枢纽站、首末站配备消防设施和通讯器材配备情况,落实公交车辆夜间停放安全保障情况,随车安全员履职情况等。
5、加强货物运输安全管理。重型货车车载北斗终端安装情况,杜绝车辆非法改装、集装箱不锁固等违规行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等情况;烟花爆竹等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常压罐式危货车辆按规定使用紧急切断装置,以及瓶装液化气运输装卸安全等情况。
(三)汽车客运站方面
1、加强危险品的查堵。是否按照规定配置危险品检测仪,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的查堵,严禁危险品进站上车;检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加强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是否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完善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要求配备例检人员和例检设备,规范安全例检工作流程,严禁“带病”客车出站上路。
3、加强客车出站安全检查。是否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根据发车班次规模和客流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出站检查人员,完善出站检查内容和程序,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特别是否强化对出站客车超员、乘客配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等。
4、强化站内停车场管理。是否设置有车辆的进口和出口,进出口及停车场地内有明显限速标志,专人负责场内进出车辆行车秩序的引导;是否严格实行人车分流,保证停车场秩序井然。
(四)水上交通运输方面
辖管水域内船舶(游艇)安全技术状况,消防、救生(含成人以及儿童救生衣)设施配备情况,船舶(游艇)改建隐患整改情况,船舶(游艇)配员情况,船员培训教育、适任情况,重点船舶(游艇)和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情况,船舶航行管理情况;渡船所有人、经营人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内河渡口渡船的使用情况,渡口渡船消防、救生设施设备配备的情况,开展春运“平安渡运”的宣传情况;“三无”船舶和非客渡船载客行为打击情况,客渡船超载、跨航区(线)或在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船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章行为查处情况;内河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情况,施工企业做好施工安全和通航安全的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五)交通建设方面
1、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是否实施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危险作业夜间限时作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逐一整改到位;是否按要求进一步完善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数据库。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在工地明显位置设置驻地工程告示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风险源辨识牌等安全标志;支架的安装和拆除是否满足稳定性要求;是否加强炸药等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规范现场用电;是否强化不良地质的监控和处理。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各从业单位是否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培训,对新增民工落实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同时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六)交通执法方面
打击非法营运,加大联合检查力度,重点对旅游景区、客运站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从严查处,;联合县旅游局,加强对游艇俱乐部景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安全监管;加强客货运超载治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超限认定,规范治超执法工作流程。
四、检查的有关要求
(一)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客运站(公交场站)、客运(旅游包车)、货物运输企业、工地等生产一线明查,同时另组成暗访小组进行巡查。具体行程由各组组长在本次检查时限内视工作情况自行确定。检查过程中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二)各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各检查组联络员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拍摄相片、收集有关材料,做好书面材料,各检查组长请于春节前将本组检查情况以书面方式在局务会议上进行汇报。
罗源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