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运输管理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8-02-0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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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客运(旅游)企业,公交、出租车企业,客运站: 

        2018年春运从21日开始至3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县道路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需要,根据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榕运管[2017] 28号),现就全面做好我县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核心工作,为加强全县道路春运工作的领导,实现“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总体目标和要求,我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客运股,负责协调、组织假日运输的具体工作。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春运办公室,在春运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辖区道路春运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二、加强市场监测,科学调配运力 

      今年春运主要呈现几个特点:一是今年春节较晚,节前客流相对平缓,节后客流相对集中。预计21日开始,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将出现第一个客流小高峰;213日、14日和221日“春节黄金周”前后,将迎来客流高峰。二是受铁路特别是高铁分流作用影响,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发往沿海省份的长途客运压力明显减少。但省内中短途运输、火车站集疏运客流将保持较高水平。三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对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舒适性有了更高期待,春运管理工作仍面临较大考验。四是春运期间往往是降雪、雾霾、冰冻、低温寒潮等恶劣天气高发期,易诱发运输安全事故,安全保障工作不容丝毫马虎。 

      各运输企业要加强春运需求分析研判,做好运力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科学组织运输,有效增强运输保障能力。 

      (一)组织运力保障,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春运期间,全县将组织客运车辆182辆,公交车50辆,出租车29辆投入道路春运运营,同时落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5辆,164个座位作为应急储备运力,强化春运运力保障。各客运站要开展提前20天预售票,及时了解旅客出行需求,提前布置安排运力,通过班次加密、增加班线车辆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二)做好接驳接续,提升运输效率 

      各运输企业要及时、主动对接高铁动车站、机场、码头,了解航班航次信患,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相衔接的统筹,既要发挥各自优势,又要互为补充,相互配合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1.负责接驳的企业和车辆要服从现场运管人员的组织调配及时安排车辆,确保到站旅客的疏运。2.各出租车企业要专人负责,以火车站为保障重点,做好出租车应急运力储备和运行调度、需求保障工作。 3.公交企业要增加运力投放,做好公交接驳工作,采取加密运营趟次、延长首末班发车时间等办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4.农村客运企业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保障乡镇群众节日出行需求。5.道路货运企业要落实好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 

      (三)加强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旅客疏运及时 

      各运输企业在春运前要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运输应急预案,补足应急物资。针对今年春运期间我省中北部地区、高海拔山区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低温等极端异常天气,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要提前做好准备,对食品、简易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足的及时补充。 

      春运期间,客运企业如需抽调非营业性客车参加县内中短途客运的,应向辖区运管部门申请,相关驾驶员应提前接受运输安全、技能等客运业务知识培训,熟悉运行线路路况,上路时应携带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详见附件1)。 

      (四)密切关注恶劣天气预报预警,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各运输企业要加强与气象、旅游、海洋等部门的联络,密切关注春运期间各地可能出现冰雪、冻雨、雾霾等恶劣天气,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车站LED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运输企业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将行驶线路的天气情况及时通知驾驶员,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一)强化动态监控管理 

  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和农村客运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监管主体责任,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道路实际路段限速情况,会同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设定所属车辆运行的限速值,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在途运行车辆的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各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营服务商要加强日常监控,对出现的车辆入网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对数据波动等异常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工作运行良好。春运期间,对于超速的车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停班,发生超速的班车将按要求停班10天,发生超速的旅游包车将停运15天;对于非同一天累计超速两次(含)以上的车辆,将不得参与春运;对于非同一天累计超速两次(含)以上的企业,将不得参与春运加班;对于多次疲劳驾驶的车辆也将采取停班处置。 

  (二)加强客运车辆、从业人员的管理 

      各道路运输企业在春运前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所属营运车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特别是农村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状况检查,确保参加春运的营运车辆技术状况与安全性能良好、安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春运前各道路运输企业应全面开展从业人员资质审核,凡被列入 “不适岗名单”的驾驶员、未通过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考核的客运驾驶员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春运前,各客运企业要对本企业客运驾驶员开展节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应包括恶劣天气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各企业要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以便备查。 

      (三)强化客运站监督管理 

      客运站要严格落实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切实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带-生命带”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等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严格“三品”查验,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认真做好出站检查登记,确保出站上路客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在春运高峰时段,客运站要做好旅客疏散工作,防止出现因客流密集引起的踩踏事件。   

         (四)强化客运班车监督管理 

      客运企业要加强对班线客运车辆和接驳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和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制度。对发现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或接驳运输规定的客运车辆,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停运整改。 

      (五)强化旅游包车监督管理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通过“福建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打印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并指定专人签发,严禁将空白标志牌发放给个人;要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制度,合理安排驾驶员,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要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卫星定位监控工作,及时纠正车辆超范围运营、不按包车协议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守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以及夜间禁止在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山区、景点路段行驶等规定。 

      (六)强化农村客运监督管理 

      农村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依托现有县级客运站、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安全例检机构强化农村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七)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极端异常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各运输企业及客运站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制定完善运输应急预案,提前配足车辆防冻液、防滑链以及消防设备等应急物资,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 

      (八)强化城市公交运输服务保障。公交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营调度和安全管理,对投入春运运输的车辆、设备及消防救生设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实施安全监控,确保车辆及设施安全可靠。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有严重违章记录和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不得参加假日运输工作。加强对公交、停车场、首末站等站内客流秩序管理及夜间车辆停放等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公交与城市对外交通方式衔接,重点保障火车站、汽车站等旅客集教地的公交组织调度,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方便旅客出行。 

  (九)强化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出租汽车经营者要认真履行承运人责任,督促从业人员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水平,营造和谐的节日氛围。     

      四、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提升服务水平 

      春运期间,各企业要以“情满旅途、福运到家”为主题,切实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春运温馨、和谐、有序。 

      (一)打造温馨驿站。进一步改善汽车客运站服务环境,做好热水供应、环境卫生保洁,并积极提供急救药物、手机充电等特色服务,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鼓励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要依托汽车站、公交站等,打造一批“温馨驿站”示范点,整合特色服务,优化便民设施,严格服务标准,统一春运主题宣传,为旅客提供“一站武”贴心服务,打造福州春运服务品牌,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 

      (二)拓展购票方式。各运输企业要利用“福建省道路客运网上售票系统”,进一步优化网络售票、手机售票、联网售票服务,扩展联网售票覆盖范围;各客运企业、客运站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徼信等便捷售票渠道,方便旅客购票;要积极采取延长退票时限、加开车票退改签专窗、网络退改签。 

  (三)保障重点群体。积极落实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措施,为军人军属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要深入厂矿企业、工地、校园等,提供上门售票、流动售票、团体票预订、专车包车等服务,方便务工人员、学生返乡返城。 

      (四)推广信用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各企业要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鼓励广大旅客通过手机移动端APP,登录国家“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身边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良服务;大力开展诚信服务和文明出行宣传,推动形成讲文明、守诚信的春运环境。 

      五、加强春运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一)做好“情满旅途”活动宣传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车载LED显示屏、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情满旅途,福运到家”活动内容及春运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各客运站要及时向旅客发送交通出行提示等服务性信息。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要主动对接媒体,规范车后窗LED显示屏、LED顶灯广告的发布,通过滚动播放交通服务规范等内容,营造良好的春运氛围。各及企业要将春运期间实施的便民措施、志愿者服务、接续接驳、安全管理以及好人好事等春运进展情况,于春运开始后每日8:30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所春运办,以强化春运期间行业正面宣传报道。 

      (二)做好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宣传。2018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活动网址为: http//chunyun.itsc.cn,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5)。各客运站要在售票窗口张贴“邀您共同话春运”公众微信号二维码,各客运企业要将二维码张贴在车身醒目位置,引导更多旅客参与到活动中来,为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计报送。道路运输企业要指定专人从事春运运输量的统计工作,按要求做好春运相关数据上报(详见附件23)。 

      (二)及时开展春运总结。315日上午10点前,各企业应将2018年春运工作简要预总结报送所春运办。 

  所春运办值班电话:0591-62575226,传真:059l-62575223,电子信箱:lyygsbgs@163.com 

  附件: 

  1、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8年春运证明式样 

  2、福州市201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统计表 

  3、福州市2018年春运“三品”检查情况表 

  4、凌晨2-5时在途运行客运车辆信息报备登记表 

  5、“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 

                                 罗源县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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