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时间节点 1 罗源县司法局 系统内普法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干部 《行政诉讼法》 文字资料、微信、网络等 学习、培训、会议、复议诉讼办案过程中实时答疑释法等 全年持续开展 社会面普法 青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公园、长廊、微信、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 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普法重要节点开展; 执法过程中 法律援助受助人 《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 网站、杂志刊物、法律援助指南折页、微信等 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援助办案过程中实时答疑释法等 全年持续开展 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文字资料、微信、网络等 培训、检查、简报通报、组织相关活动等 社区矫正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文字资料、微信、网络、手机短信等 集中教育、自行学习、组织相关活动等
《行政诉讼法解释》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社区(农村)群众
企业员工等社会大众
全年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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