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医改加强绩效考核评估的要求,决定对各卫生院(含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20年12月23日-30日
二、考核内容:综合管理100分、党风行风建设100分、基本医疗服务数量与经济管理180分、医疗质量290分(护理质量90分)公共卫生服务330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0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分、应急预案15分,死因监测工作3分)。
三、考核对象:各乡(镇)卫生院、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辖区内1家村卫生所(室)。
四、考评办法:
(一)考评组根据《2020年罗源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罗源县卫生健康局 罗源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县卫健局、财政局核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定一补”指标,通过现场考核、查阅资料、电话调查,对各单位的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检查项目中有被市、县级单位通报批评的不得分。
五、考核时间安排:
12月23日 霍口卫生院 飞竹中心卫生院
12月24日 鉴江卫生院 碧里卫生院
12月25日 起步卫生院 松山卫生院
12月28日 西兰卫生院 白塔卫生院
12月29日 中房中心卫生院 洪洋卫生院
12月30日下午 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奖惩办法: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考核结果,按比例分配项目补助资金。
(二)全年绩效考评结果的平均分作为各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基数,达不到平均分的单位按比例扣减绩效工资额,超过平均分的单位按比例增加绩效工资额。对于完不成年初预算任务的,按规定相应核减该单位奖励绩效工资额。
(三)取得当年绩效考评前3名的单位奖金分别为30000元、20000元、15000元,其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列支。
(四)与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一年内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如有其中任何一项,单位负责人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五)绩效考核结果在县卫健系统内通报。
七、有关要求:
1.考核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减轻基层负担。
2.车辆安排
车辆由县卫健局统一安排,考核组成员于政府大院集中乘车。
附件:1.考核组成员名单
罗源县卫生健康局 罗源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
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和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考评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晨曦(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郑赛玉(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余泽京(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潘丽清、周丽艳、游小靖、陈立勤、肖宁扬、陈莺、于孙潘、尤小丹、徐美星、县医院2人(医疗、护理)、中医院1人、疾控中心6人、妇幼院3人、卫生监督所1人、精神病院1人。
联系人:陈立勤 联系电话:1505915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