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应急局关于制定“谁执法谁普法”2020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0-03-1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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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应急局关于制定“谁执法谁普法”2020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中心、防火办: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普法工作质效,根据《罗源县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普法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我法治罗源建设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安全生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法治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的原则。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举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书面或口头告知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让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明白自己的违法行为和应受到的处罚及依法维权救济的途径等。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坚持法治宣传和促进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推动普治共举为导向,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并在人、财、物上给予有力保障,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

三、工作主体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主体是指本局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科室(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执法主体。

四、领导机构

调整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游永棋

副组长:俞兆东

  员:张立东、谢俊杰、王建、林韧、郑丽婷、王容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立东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各执法主体要结合本科室(单位)实际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二)各执法主体要面向全社会开展涉及本科室(单位)职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普及宣传教育。

(三)各执法主体要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各执法主体在安排好全年法治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各重要时间节点,根据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做好普法联动,精心策划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五)各执法主体要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和本科室(单位)的工作需要,认真落实社会普法职责,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针对群众法律需求,从共建共创社会普法教育队伍、阵地和法治文化产品等角度,精心策划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治宣传项目。

(六)各执法主体要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依法执法、依法办案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普及法律常识。

(七)各执法主体要抓好本科室(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上岗并亮证执法,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学法档案,做到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都有记录。

(八)各执法主体要坚持组织指导与协调配合相结合,全面推进执法公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依法及时公开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推行行政执法处罚决定公开制度,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一律公开,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六、保障措施

(一)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生产专栏向社会公开,以灵活多样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工作。

(二)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各企业、各乡镇开展“送教上门、送培到企”活动。

(三)以每年六月份“安全生产月”为重点,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授安全知识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根据工作重点、特点和执法任务,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按计划、方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附件:罗源县应急局普法责任清单

 

罗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

罗源县应急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节点

1

各科室、大队、中心、防火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本单位工作人员、市民、生产经营单位

门户网站、

户外宣传栏等

当面宣传、咨询答复、以案释法、专家授课等

全年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

《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宪法》、《民法典》

《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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