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推进方案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8-1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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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关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322号),进一步推进我县“互联网+”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强化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县培育1至3个具备一定产业化、规模化基础的重点优质特色农产品,形成1条产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全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等目标任务,推动“互联网+”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

  1.以市场为导向,强化生产与市场衔接。推动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联盟,将市场需求及时传导到生产端。对接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配合推进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工程建设,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部分主要特色农产品大数据,实现以数据信息指导生产和服务农产品出村进城。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各乡镇〕

  2.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数字化。围绕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产品,大力推进食用菌、果蔬、畜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种植养殖场(站)等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推广现代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推动水稻、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和特色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试点建设,争创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推进省市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示范点)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机械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每年建设设施农业150亩以上,累计达到300亩以上。每年建设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及省市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示范点)2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各乡镇〕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行检打联动,推进常态化监测、监督抽查,严格管控网络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7.5%以上。加大罗源秀珍菇、七境茶、鲍鱼、海带、肉松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力度,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品牌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福建)食用菌产业博览会、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等特色节庆及展会。支持农业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国内及涉外展会,结合省商务厅“闽货华夏行”活动组织包括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内的企业参加国内相关展会。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新增赋码出证5千批次以上,争取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以上,新评定福州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品牌2个以上,新增省级著名农业品牌1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二)推进农产品产地基础设施建设

  4.大力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数字罗源”建设,推动光纤宽带网、无线网络向自然村延伸,打造4G、5G农村精品网。统筹推进信息通信、广播电视网络与道路、电力、冷链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协同融合。支持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制造以及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产品物流园区项目建设。支持电商产业园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加快补齐加工短板,从2021年到2022年新建3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罗源分公司,各乡镇〕

  (三)推进农产品物流网络建设

  5.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充分利用快递物流、邮政、供销合作社、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点等现有条件,整合邮政、供销、商贸、快递、交通等物流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连通率和覆盖率。加快推进“快递进村”,鼓励建设农村公共服务递送站点。发挥已建成的益农信息社、邮政、电商服务站作用,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城乡配送服务体系。到2022年,建设150个以上益农信息社等农村服务站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交运局、工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

  6.加快完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在县城及周边建设流通型冷库、冷藏库、配建理货、分拣等冷链配送设施,鼓励冷链物流园区、大型冷库、原产地预冷设施、信息平台等建设,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支持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配建冷藏设施、冷链运输等配建项目,按省市文件要求,予以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各乡镇〕

  7.加快升级农产品销售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与改造升级,促进城乡市场发展。建立健全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物流、仓储等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新零售业态铺开门店。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各乡镇〕

  (四)推进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建设

  8.创新农产品营销新模式。积极扩大农产品网络销售额,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大力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推动传统批发零售渠道网络化,引导各类平台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展销,促进各地特色农产品上线销售。鼓励发展电商新技术、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旅游、乡村文化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文旅局、发改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

  9.推进农村“双新双创”。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等开展创业创新,培育创业创新典型乡镇、优秀带头人,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农村互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从2021年到2022年,创建“双新双创”园区(基地)不少于1个。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文旅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各乡镇〕

  (五)推进多元化市场主体建设

  10.积极培育市场运营主体。通过引导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协会等主体与邮政、快递企业进行深入合作,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广泛参与农产品出村进城服务。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商超连锁店、品牌连锁店、城乡农贸市场等积极参与工程实施运营。鼓励电商企业、互联网企业拓展涉农电子商务业务,推动多元化市场主体共同发展。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家、示范家庭农场10家以上,累计培育市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4家、示范家庭农场14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各乡镇〕

  11.加强网络技能应用培训。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结合益农信息社和相关单位农村服务网点资源,持续加大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专题培训力度。鼓励电商平台、行业协会、专业培训机构和大中专院校举办电商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操作人员和职业经理人。从2021年到2022年,每年培训农村网络应用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次以上、农村电商带头人不少于50人次,覆盖全县主要行政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教育局、工信局、发改局、人社局、林业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12.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制定工程推进工作方案,遴选运营主体,明确重点任务、建设项目、政策措施、责任单位、时间要求等,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做好信息沟通、进度报送,适时组织开展进度跟踪评估,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

  13.加大政策扶持。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工程基础设施、生产基地、人才培育、电商、物流行业等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用地支持,全面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税负。加强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建设,提升物流配送保障水平。完善基层创业就业人员支撑服务,加强农村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罗源县支行,各乡镇〕

  1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观摩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运用网络、电视、报纸、新媒体、融媒体等,加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宣传力度,引导和带动经营主体改进农产品品质, 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建立起有效的产销对接机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发改局、工信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15.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虚假交易、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交易信息化监管,建立“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局、公安局、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罗源县支行,各乡镇〕